据《中国天文年历》显示,北京时间2018年4月5日4时13分,人们将迎来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清明”。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来临之际,鉴于扫墓祭祖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多部门、地区分别采取各种措施积极部署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并提示广大群众在扫墓祭祖、踏青游玩时注意消防安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向川滇甘三省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
近日,新组建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通知,安排部署清明节和“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防范林业行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局各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节日特点和林业生产经营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相关工作措施,确保防范措施到人到岗。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提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断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要重点关注森林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着力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通知》强调,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局各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主管业务工作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并启动预案,主要负责同志要迅速到达现场,及时稳妥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同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气象局还联合向四川云南甘肃三省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预计清明节期间(2018年4月5-7日),四川南部、云南北部、甘肃西南部的部分地区天气以晴为主,无有效降水,旱情仍将维持,综合气象、林区物候及林火监测情况分析,上述地区森林火险等级为高度危险级别,要求上述省区要高度重视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密切关注天气和森林火险变化趋势,切实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高火险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公安部消防局: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远离山林草原
4月2日,公安部消防局发布了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据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防止引发火灾。
这位负责人表示,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爆竹;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这位负责人要求,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这位负责人强调,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农业农村部草原监理中心:做好春防工作,确保春季草原防火安全
3月29日至31日,农业农村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草原监理中心主任李伟方赴黑龙江省督查草原防火工作时强调,根据气象部门监测,近期北方草原地区持续干旱,气温较常年偏高,降水偏少,大风天气偏多,积雪提前融化,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当前,清明、“五一”临近,农事用火、上坟烧纸、油田开采等活动增多,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加,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李伟方要求,各级草原防火部门要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春防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火源管控,严格值班值守,做好扑火准备,确保春季草原防火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定点祭扫等有关防火规定
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民政厅向全区各族各界群众发出“文明祭扫”倡议书,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居家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共祭、错峰祭扫等文明祭扫活动,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宣读一篇祭文等具有时代特点的方式寄托哀思。
倡议书特别提出,希望全区各族各界群众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定点祭扫等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山头、林地、草场、公墓内烧纸焚香、燃放鞭炮,不在广场、小区、树林、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共同维护绿色生态环境,营造平安、环保、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
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规定4月1日至5月1日为贺兰山、额济纳两大林区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期间禁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禁止在林区旅游景点举办篝火晚会、野炊等活动,清明节入山祭祀严禁烧纸、燃点香烛。凡进入两大林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盟、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领取通行证(车辆安装防火罩),并接受防火安全教育,签订防火合同,自觉接受森林公安、武警森林部队、护林检查站执勤人员的检查、监督。
清明防火,这几点请注意
1、清明扫墓请尽量选择献花、植树等无烟火祭祀方式。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相关规定,清理周围可燃物并在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2、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注意远离人群以及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等,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3、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要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4、在扫墓祭拜结束后,仔细检查四周有无未熄灭的火源,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鞭炮、烟头和灰烬,要确认余火完全熄灭后才离开。
5、外出踏青游玩,不要在森林、草原区域内吸烟或丢弃烟头、火种,不要在草原上生火取暖、野炊、照明,不要燃放孔明灯,通过草原防火区域的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防止漏火、喷火。
7、遇有森林、草原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个人不要单独盲目扑火。发现自己身处着火区域时,应当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弄湿。逃生时应判明风向和火势蔓延方向,逆风而逃,尽早、快速进入空旷地带或火烧过后的空地,躲避不及时应选择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等容易沉淀烟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