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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开拓荒漠化草原的生态文明之路

2017-04-05 10:31:20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彭源、张桂福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生态文明,森林资源资产,生态环境损害,实物量表,资产负债表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是内蒙古西南端的边陲小镇,近年来这里凭着惊人的毅力和超前的智慧,在荒漠化草原地区走出了一条生态文明之路。

2014年,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区名录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名列其中。2015年,鄂尔多斯市委将鄂托克前旗确定为全市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试点。这份沉甸甸的殊荣,让鄂托克前旗迅速启动了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以组织保障为前提,以制度建设为先行,以负债表编制为核心,以探索方式方法为关键,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符合旗区实际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作体系。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鄂托克前旗形成了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7+4+7”工作格局。

“7”即“七大类表体系”,构建了西北地区首套旗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主要以土地资源、生物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环境资源、特色资源等6大类自然资源资产为主要统计内容,包含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表、质量表、价值表、流向表、负债与损益表、负债表总表、风电和太阳能行业损益表等7大类表体系,形成了较为健全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体系。负债表研究成果达到了国内同期先进水平,被国家审计署确定为全国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课题研究联系点之一。

“4”即建立了“四个一”工作机制,形成了具有典型地区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体系。

——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生态文明改革制度体系。鄂托克前旗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了以《鄂托克前旗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一个总方案为引领、80多项工作制度为支撑的制度方案体系,并适时更新完善、细化落实,促进改革全面协调、无缝衔接,实现了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制度再塑造和设计再构筑。

——建立了一套旗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账户及台账。根据各镇、各嘎查村立地条件,建立了旗、镇、嘎查村和户“四级”自然资源资产账户及台账,并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普查,填制了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表”及“变动流向表”。鄂托克前旗于2015年底,完成了全旗2014和2015年实物量数据录入工作;2016年8月底,又完成了镇、嘎查、户的数据录入工作。

——建立了一套自然资源资产数据采集标准和管理办法。为实现数据采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鄂托克前旗相继印发了水(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草原、林地、土地、矿产、新能源等5套7大类数据采集标准和办法,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数据采集标准体系。

——建立了一个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为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鄂托克前旗在完成旗镇村三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表和变动流向表填制工作基础上,依据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体系体系,建立了西北地区首家旗县级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平台,建设了集数据采集、价值核算、统计分析、指标管理和系统管理等五大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并于2016年10月底建成投用,具备了复制推广的条件。

“7”即实现了“七个率先”,取得了一系列改革成果。一是与深圳环境科学研究院合作研究编制了我国西北地区首套旗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形成了具有典型西北特色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西北模式”;二是率先建立了完整的生态文明改革制度体系;三是率先建立了首套旗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账户及台账;四是率先建立了首套自然资源资产数据采集标准和管理办法;五是率先建立了首家旗县级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管理平台;六是率先构建了自然资源资产质量价格体系和价值核算体系;七是率先实现了研究与实践的同步推进。

与此同时,鄂托克前旗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中,更加注重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转化应用,还实现了研究成果在审计、水资源管理、草原管理、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等领域,让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发展、惠及百姓。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钱易评价说:“鄂托克前旗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质量价格体系和价值核算体系、数据采集管理办法和采集标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1日电(记者彭源、张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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