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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耕地草原河湖长期过度开发利用须休养生息

2016-12-01 09:23:02 | 来源:澎湃新闻 | 作者:张蓓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      在耕地草原河湖资源长期过度开发利用背景下,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部、粮食局7部门,编制了《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在耕地草原河湖资源长期过度开发利用背景下,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部、粮食局7部门,编制了《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控制草原耕地河湖开发的规模,降低利用强度,恢复生态功能为主线,针对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导致的各类问题,通过暂停、退出生产功能、调整生产结构、调节生产时序,辅之以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做到取之有时、取之有度,来逐步恢复自然生态承载能力。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就《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耕地草原河湖资源长期过度开发与利用

“打个形象的比方,一个人生了病要治、要调理,工作一段时间要休息。耕地、草原、河湖也一样,只有定期休养生息,才能实现永续利用,才能更长久地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保障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在发布会上说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则介绍,我国耕地草原河湖资源长期过度开发与利用,导致资源承载力降低、可持续发展能力减弱,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局部地区耕地基础地力下降明显,土壤污染加剧,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近20%。2015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3.5%,草原生态整体恶化的趋势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河湖污染加重、水生态退化的态势仍在继续。加快建立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制度,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必须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农业部:先在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环境退化区开展休耕试点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副司长刘北桦表示,《规划》主要采取“养”“退”“休”“轮”“控”五个方面的措施。

其中,耕地养护,主要针对耕地土壤酸化、耕地层变浅、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开展对耕地的修复和保护工作,实施好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东北黑土地保护等重大项目,到2020年,确保完成8亿亩,力争完成10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规划》还要求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的前提下,对土壤污染严重、区域生态功能退化、可利用水源不足的地区等不宜连续耕种的农田实行休耕。另外,近两年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和生态环境退化区开展休耕试点。

发改委:《规划》不仅不降低农民收入,还促进增收

那么,《规划》的实施是否会影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

对此,吴晓表示,“十三五”期间,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计算得出,退耕休耕对粮食减产的影响,最高的年份,大概是1500万吨,和近年我国家粮食的年均总产量来比,低于近年来粮食平均产量的2.5%,“对粮食供给的影响不大,比例很小,完全在可控的范围内,这也是促使我们下决心来进行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的前提条件”。

从另一角度来看,吴晓称,我国目前粮食库存比较充裕。稻谷、小麦、玉米生产总体比较稳定,今年预计又是一个丰收年。“十三五”的粮食供有保障,这也是实施规划的有利条件。

此外,吴晓还指出,《规划》的实施不但不会对农民收入产生不利影响,还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吴晓表示,休养生息的目的既包含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包括提高耕地单位面积的产出水平,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以东北地区为例,如休耕一年,下一年种玉米不仅可以少施一遍肥料,而且单产可以提高10%左右;如果按照两年玉米、一年大豆轮作,不但可以降低重茬、迎茬导致的病虫害增多、土壤板结和农作物减产等问题,还能提高土壤肥力和农产品质量,玉米产量也可以提高5%到10%。

同时,保障农民收入的相关支持政策也被系统提出。据吴晓介绍,包括完善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补助政策,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政策,落实中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要求对轮作休耕试点予以补助支持,因地制宜采取直接发放现金或者折粮实物补助的方式落实到县乡,兑现到农户等。

值得注意的是,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表示,上述退耕、休耕、轮作措施都需要以保持一定数量的耕地为前提,这根耕地红线约束要求,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8.65亿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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