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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部门联合发文全面从严治草管草

2016-11-29 08:46:37 | 来源:黑龙江省草原监督管理总站 | 作者: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草原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黑龙江省草原生态安全,黑龙江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由省畜牧兽医局牵头,省公、检、法等部门就草原案件“移交难、立案难、审判难”等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草原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黑龙江省草原生态安全,黑龙江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由省畜牧兽医局牵头,省公、检、法等部门就草原案件“移交难、立案难、审判难”等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黑龙江省组成了由省畜牧兽医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七个部门参加的调研组,通过多次研讨,反复论证,为解决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管理中存在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提高打击草原犯罪案件的办案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于11月22日以七个部门名义联合发文—《关于严厉打击草原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促进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联勤联动,凝成合力,形成高压态势;全方位打击草原违法犯罪,依法依规及时移送查办;强化刑事打击破坏草原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严审查立案、监督审判;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四个方面进行了探索,《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关于草原属性认定问题、植被恢复问题、草原犯罪案件中涉及的有关司法鉴定和技术鉴定等疑难问题。

此《意见》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形势下的亟待解决的草原案件新问题进行了归纳梳理,更加明确、更加直观提出了处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当前草原执法工作具有指导作用;二是为草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提供了意见和建议;三是在打击草原违法犯罪行为上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四是对加强草原生态保护提供助力,要求有关部门对草原违法犯罪采取零容忍,绝不姑息手软,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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