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以来,大庆市大部分地区大风天气增多,牧草陆续枯黄,根据《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我市进入秋季草原防火期。为确保全市草原防火安全,各级草原防火行政主管部门提早谋划,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灾早处置。
草原防火工作是加强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我市即将进入秋收季节,野外作业人员多、吸烟等人为用火因素,加大了草原火灾发生几率,各级草原防火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成员深入基层,查隐患找漏洞,精心指导,周密布防,确保秋季草原防火万无一失。
与此同时,各县区将切实加强火源管理,结合草原类型分布,划定高、中、低火险区,有针对性开展各区域草原定期巡逻、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排查。重点对在草原区旅游、采矿、工程建设、施工等活动的单位开展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草原防火安全大检查,对村屯附近牧民住所及饲草料堆放地进行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立即告知有关责任人进行排除,对拒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依法严肃处理。充分发挥防火部门的作用,严格控制和管理外来火源,加大在高火险时段对火灾多发区域的巡查密度,及时妥善处置火情。草原防扑火队伍24小时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灾,确保领导到位、队伍到位、扑救到位、保障到位。
各县区将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昼夜值班,确保电话、传真、车辆等通讯交通设备畅通。及时检修、调试防扑火机具,做好应对突发火情的准备。严格执行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对上级部门通知的卫星监测的热点,立即核查,两小时内反馈,发现火情要立即逐级上报,不得贻误、隐瞒、漏报,酿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记者 肖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