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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敦煌市开展牧草种子执法专项检查

2016-03-16 09:10:05 | 来源:甘肃省草原监督管理局 | 作者: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查牧草种子是否是从正式渠道购进,要求经营者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原始进货发票单据。

三春时节,为进一步整顿规范牧草种子市场秩序,加强牧草种子市场管理,维护草种生产、经营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甘肃省敦煌市草原监理人员对全市牧草种子市场进行了执法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主要通过“五查”来规范牧草种子市场。一是查种子经营者是否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登记证》和《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经营场所。二是查牧草种子是否是从正式渠道购进,要求经营者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原始进货发票单据。三是查牧草种子的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要求外包装和标签必须标明生产厂家或分装商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四是查牧草种子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五是查牧草种子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是否有胡乱要价和同一牧草种子价格高低差异较大的问题。

从本次检查结果来看,敦煌市牧草种子市场秩序基本良好,牧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均依法持有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无骗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进一步确保了牧草种子销售的安全,为群众放心购买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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