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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的历史

2016-02-14 14:26:11 | 来源:草原文化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      《蒙古秘史》记载:苍狼和白鹿是成吉思汗的祖先,他们奉上天之命降生到人间。自元代以来,蒙古族人民在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天文历算、文化艺术、医学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贡献。

蒙古族的起源。蒙古人认为苍狼和白鹿是自己的祖先。蒙古人之所以选择狼和鹿作为自己民族的图腾,从现在来看我们可以分析出这与他们祖先所生活的环境是密不可分的。因为狼和鹿就是生活在山林和草原当中。既然是图腾,那苍狼和白鹿就被蒙古人尊奉为神灵之物,同时又赋予了神秘而美好的传说。
  《蒙古秘史》记载:苍狼和白鹿是成吉思汗的祖先,他们奉上天之命降生到人间。然后共同渡过腾汲思,在斡难河源头、不儿罕山前开始繁衍生息,生下了巴塔赤罕。这里所说的巴塔赤罕就是成吉思汗的始祖。其实,苍狼和白鹿在蒙古语中分别读为:勃儿帖赤那和豁埃马兰勒,只是汉译为苍狼和白鹿。
  蒙古民族的真正族源的问题上,现、当代多数学者认为蒙古族出自东胡。东胡,是包括同一族源、操有不同方言、各有名号的大小部落的总称。据司马迁《史记》记载:“在匈奴东,故曰东胡。”公元前5至前3世纪,东胡各部还处于原始氏族社会发展阶段,各部落过着“俗随水草,居无常处”的生活。


  4世纪中叶,鲜卑人的一支,自号“契丹”,生活在潢水和老哈河流域一带。居于兴安岭以西(今呼伦贝尔地区)的鲜卑人的一支,称为“室韦”。室韦,始见于《魏书》,作失韦。室韦与契丹同出一源,以兴安岭为界,“南者为契丹,在北者号为失韦”(《北史》卷94《室韦传》)。6世纪以后,室韦人分为南室韦、北室韦、钵室韦、深末恒室韦、大室韦等5部,各部又分为若干分支。
  按语言学家从语系方面的推论,活动在蒙古地区的诸部分为蒙古语系和突厥语系两大部分。在突厥文史料中,称室韦为“达怛”(鞑靼)。公元732年在斡尔浑河右岸建立的《阙特勒碑》文中,记有三十姓达怛。三十姓达怛可能是紧邻突厥的一个强大的室韦部落或部落联盟的名称,突厥人用这一名字称呼所有的室韦部落。
  后来,达怛又成为蒙古诸部的总称。因为,“他们在远古的大部分时间内,就是大部分部落和地区的征服者和统治者,伟大、强盛和充分受尊敬”“由于(他们)极其伟大和受尊敬的地位,其他突厥部落,尽管种类和名称各不相同,也逐渐以他们的名字著称,全都被称为鞑靼”(拉施特《史集》卷1第1册)。由于蒙古部的强大,“达怛”一名逐渐又被“蒙古”所代替,成为室韦诸部的总称。文字记载蒙古之称谓,始见于《旧唐书》,称作“蒙兀室韦”,是大室韦的一个成员,居住在额尔古纳河以南地区。
  12世纪时,这部分人子孙繁衍,氏族支出,渐分布于今鄂嫩河、克鲁伦河、土拉河三河上源和肯特山以东一带,组成部落集团。其中较著名的有乞颜、札答兰、泰赤乌、弘吉剌、兀良合等民族和部落。当时与他们同在蒙古高原上的有游牧在今贝加尔湖周围的塔塔儿部,住在贝加尔湖东岸色楞格河流域的蔑儿乞部,活动在贝加尔湖西区和叶尼塞河上源的斡亦剌部。这3部都使用蒙古语族语言。另外,还有三个信奉景教的突厥贵族统治的蒙古化的突厥部落,即占据回鹘汗庭故地周围的克烈部,其西的乃蛮部,和靠近阴山地区的汪古部。
  这些部落按其生活方式和发展水平,大致分为“草原游牧民”与“森林狩猎民”两类。第一类包括久住原地过游牧生活的突厥诸部,和后来迁入接受突厥影响,完成向游牧生活过渡的蒙古诸部;第二类是留居森林地带,主要从事狩猎的诸部。
  随着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出现了阶级分化;阶级对立代替了氏族的平等关系。富裕者从氏族中分离出来,成为叫作“那颜”的游牧贵族,他们占有众多的牧畜,握有支配牧场的权力,一些强有力的游牧贵族还在身边聚集一批称为“那可儿”的军事随从。一般牧民称为“哈剌出”,由原来有平等权利的氏族成员变为向贵族纳贡服役的依附者。还有因被俘掠或其他原因沦为奴仆地位被叫作“孛斡勒”的人。有人根据纳贡服役和人身依附现象,认为当时的蒙古社会性质是封建牧奴制;也有人根据俘掠他人为奴的现象认为是奴隶制。这两说还在讨论之中。


  1206年,铁木真在斡难河畔举行的忽里勒台(大聚会)上被推举为蒙古大汗,号成吉思汗,建立了大蒙古国。蒙古国的建立,对蒙古族的形成具有很大意义。从此,中国北方第一次出现了统一各个部落而成的强大、稳定和不断发展的民族——蒙古族。凡是这个国家统辖的漠南、漠北地区,概称为蒙古地区,此地区各个部落的居民,统称为蒙古人。蒙古族这时从辽、金时期(916~1234)被统治的民族成为统治民族。
  在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成吉思汗的率领下,从1219年到1260年,蒙古族三次西征,先后建立横跨欧亚的窝阔台、察合台、钦察、伊儿四大汗国。在西征的同时,又挥师南下。从成吉思汗到忽必烈,历经70余年征战,统一了中国,建立元朝。其疆域北至今西伯利亚,南至南海,东北至今乌苏里江以东,西南包括云南,都纳入元朝国家的行省建置。元朝设置宣政院,首次对西藏进行直接管辖。又设澎湖巡检司管澎湖和台湾。元朝对确立现代规模的中国版图作出了贡献。
  由于南下或西征,蒙古族民众被征调各地,因此,蒙古族的分布散及全国。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元朝灭亡,残余力量退居蒙古草原。蒙古分为东西两部:东部蒙古游牧于漠北和漠南,其首领为元室后裔,被视为蒙古的正统;游牧于漠西的瓦剌部(即原斡亦喇部)被称为西蒙古,与东蒙古有姻亲关系。
  15世纪,蒙古南北被达延汗重新统一,分东部蒙古为喀尔喀、兀良哈、鄂尔多斯、土默特、察哈尔、喀剌沁(永谢布)六部。明末清初。蒙古处于分裂割据状态,以大漠为界,分为漠南蒙古、漠北(喀尔喀)蒙古、漠西(厄鲁特)蒙古三部分。漠南蒙古西部的俺答汗注意与明朝修好,发展贸易关系。俺达汗驻地库库和屯(今呼和浩特)修建城郭,商旅幅凑,成为漠南蒙古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清朝为了扫除后方的威胁,大举用兵,花了一个半世纪的时间统一了蒙古各部,实施盟旗制度。加强了对蒙古族的统治,保证了蒙古族地区的稳定与发展,但清朝在蒙古地区推广喇嘛教、实行“蒙禁”,导致蒙古族人口锐减、人口素质下降、经济文化水平落后,严重阻碍了蒙古族的发展。
  自元代以来,蒙古族人民在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天文历算、文化艺术、医学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贡献。
  1947年5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成为中国建立最早的一个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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