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名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治区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式更名为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至此,该自然保护区的更名工作正式完成。
据了解,长期以来,达赉湖作为地方名称在民间一直沿用,而呼伦湖是该湖的官方正式名称,在地图和出版物中已正式使用。1990年12月,该保护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992年10月,由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立法和规范使用名称,减少社会误解,我市于2014年7月21日申请将“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名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申请逐级批准上报后提交至国务院办公厅,并顺利获批。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20日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名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内政字【2015】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