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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实施六大措施建设洁净新疆美丽新疆

2016-03-04 13:47:46 | 来源: 新疆经济报 | 作者: 张艳芳 | 责任编辑: 许浩成
摘要: 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3600个;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推进环保体制改革,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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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三五”期间,我区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生态空间管控等方面“数箭齐发”,努力建设洁净新疆,美丽新疆。

根据我区环保工作“十三五”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全区各类水体和城镇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土壤环境保持良好,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三五”我区环保工作将在6个方面下功夫: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开展重点防控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对现有重污染工业企业进行排放限值达标治理或实施转产搬迁。对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控制,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按照“一河(湖)一策、一污染源一策”的要求,依法分别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控源、提标、截污和综合利用等措施,持续实施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以基本农田和河流汇水区域为重点防控区域,积极推进土壤综合整治和修复;推进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维护生态系统环境功能。明确辖区各国土空间环保底线及负面清单,以水源涵养区、主要地下和地表水源区、人群集聚区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特殊保护区为重点,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严守环境保护底线。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3600个;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推进环保体制改革,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哈丹·卡宾说:“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自治区环保工作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努力建设洁净新建,美丽新疆。”

今年,我区环保将加强环境保护顶层设计,高起点编制完成《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出台《新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环评和重点区域、产业和行业规划环评;继续推进乌鲁木齐区域、奎—独—乌区域、克拉玛依、库尔勒等重点区域(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持续推进伊犁河、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湖、博斯腾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实施全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实施全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工程。编制完成“十三五”总量控制规划和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确保完成国家考核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此外,今年我区还将推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规划编制和实施,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全区600个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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