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楷模”——潘志荣先进事迹发布会举行
“北疆楷模”潘志荣发言
潘志荣妻子发言
牧民代表讲述潘志荣事迹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在内蒙古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数字传媒中心800平米演播室召开“北疆楷模”——潘志荣同志先进事迹发布会。潘志荣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的第三位“北疆楷模”,也是内蒙古政法机关首位获此殊荣的干警。
发布会以电视短片的形式回顾了潘志荣的工作生活历程。牧民代表秦达孟、同事苏德莫日根及潘志荣的妻子从不同角度讲述了潘志荣的感人故事。
在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有这样一位检察官,一年365天,他有200多天在基层农牧区奔波,他走遍了全旗1.8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全部77个嘎查和行政村,巡访过980多个牧场牧点与3400多户农牧民,化解矛盾纠纷上百起,办理各类案件610多件,无一错案,他,就是潘志荣。
这几天,这位已经获得多项殊荣的检察官再次被授予一个颇有份量的称号——“北疆楷模”,他也成为内蒙古政法机关首位获此殊荣的干警。
潘志荣,现任达茂旗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派驻满都拉口岸检察室兼希拉穆仁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曾被达茂旗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官”、“爱岗敬业之星”、“创新创优之星”,被包头市委、市政府评为“包头市劳动模范”,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
潘志荣是一名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杰出检察官,是全区政法队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要求的模范代表,也是新时期我区党员干部队伍的优秀代表。他信念坚定、矢志不渝,从事检察工作30年,牢牢扎根在气候恶劣、条件艰苦的达茂草原,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在平凡岗位上的无私奉献;他与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和衷共济,经过刻苦钻研熟练掌握了蒙汉双语,真心实意为广大农牧民办实事、解难题,化解矛盾纠纷,成为维护民族团结的好“安达”;他始终恪尽职守、默默奉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办理的610多起各类案件无一错案,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他严修司法廉明之身,克已秉公,把无私大爱全部奉献给了草原人民,但却从未利用职权关照家人。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在关于授予潘志荣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的决定中指出,潘志荣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三严三实”的内涵实质,生动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时代要求,完全符合边疆民族地区民族团结和谐的现实需要。同时,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也号召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向潘志荣学习,学习他心中有党、信念坚定;心中有民、心系百姓;心中有责、爱岗敬业;心中有戒、敢于担当。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向潘志荣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更大的力量。(记者范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