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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把法庭开到草原搬进毡房

2015-11-05 09:10:24 | 来源: 法制日报 | 作者: 潘从武 | 责任编辑: 许浩成
摘要: 巡回法庭制度是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内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9月14日上午,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法院法官头顶国徽,身着法袍,在沙雅县盖孜库木乡结然巴西村委会巡回办案,村民对此纷纷竖起大拇指。

原标题:把法庭开到草原搬进毡房

今年9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一顶毡房内挤满了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的3位法官身穿法袍盘坐在地毯上,两边坐满了牧民,当地3名牧民诉乌鲁木齐县草原监理所行政诉讼案在此开庭。

57岁的大开汗·艾不得卡克木是该案原告之一,开庭时间临近,大开汗却犯了愁,自己的证人远在100公里之外,来回很不方便。他向法院求助后,水区法院决定在当地牧民的毡房里审理该案。

当日庭审中,法官除了审案,还耐心地给旁听牧民释法析理。“把法庭开到草原,搬进毡房,不仅方便牧民,更起到了普法宣传的作用。”水磨沟区法院行政庭法官王彩虹说。

新疆地域辽阔,仍有些基层地区交通不便。近年来,新疆全区各级法院通过采取“驻点式巡回”“流动式巡回”“马背法庭”等工作方式,解决了偏远地区群众打官司的难题,及时有效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农村和偏远地区特点的司法为民新机制。

巡回法庭制度是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内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如今,几乎每个工作日,甚至休息日,新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官们,都会深入最需要司法服务的百姓中间,开庭、讲法、说理、判案、调解纠纷。

“要不是法官来村里开庭,20多个案子,都不知道要往县城跑多少趟!”9月14日上午,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法院法官头顶国徽,身着法袍,在沙雅县盖孜库木乡结然巴西村委会巡回办案,村民对此纷纷竖起大拇指。

盖孜库木乡结然巴西村距离沙雅县城50公里,当事人到县法院打官司来回奔波。几个月前,该村因建房纠纷、债务纠纷,牵扯出20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这种集团诉讼,牵扯面广,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们可以巡回审判、现场办案,关键是要给老百姓普法。”承办案件的沙雅县法院几名法官不谋而合。于是,他们跟村委会沟通,希望能多请一些群众来听庭,现场学法。

开庭当天,村民把村委会会议室挤得满满当当,令法官们又惊又喜。20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庭审结束后,村民们还问了许多法律问题,法官们现场解答,大家听得津津有味。

在新疆偏远的农牧区,农牧民到法院或法庭打官司,来回往往需要半天或一天时间,既耽误生产,又要花不少交通费,如果请律师,费用就更高了,因此那里的群众想打官司很难。新疆一些基层法院成立了“马背法庭”,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那拉提人民法庭,位于天山深处的那拉提大草原,管辖一乡两镇。法庭只有4名工作人员,法官们组织了“马背法庭”深入山区巡回办案,被当地各族农牧民称为巡回在草原上的“轻骑兵”。

今年7月,肖某在乌鲁木齐市红十月小区开了一家海鲜大排档,每天营业到凌晨,后堂呼呼作响的鼓风机让楼上的胡大爷寝食难安。虽然多次跟肖某沟通消除噪音,但最终没能解决问题,胡大爷遂将肖某诉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8月14日,这起因噪音污染引发的纠纷为扬子江片区巡回法庭“开张”。庭审中,肖某当庭表示:“这几天我一定安装好消音除噪设备。”几天后,此案即得到妥善解决。

沙依巴克区法院副院长张海强坦言:“扬子江片区汇月社区生活着近两万名居民,我们调研后发现,近年来社区里发生的婚姻家庭、物业服务、供热合同和邻里矛盾等纠纷还真不少,总不能啥事都往法院跑吧。”该院多次“踩点”,最终决定在汇月社区设立“扬子江片区巡回法庭”。

早在2011年,为应对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逐年攀升、矛盾日益尖锐复杂的局面,乌市沙区法院就在沙区交警大队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实行“就地调解、就地立案,就地审理”的一站式服务,高效处理交通事故,化解矛盾纠纷。同年还成立城市环境卫生巡回法庭,对辖区内清雪不力的单位现场立案、现场审理、现场判决。4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立案587件,全部实现调解撤诉结案。

近年来,新疆全区基层法院法官走出审判大楼,走到群众中间,不断扩大巡回审判方式,深入乡村、牧区、企业和社区就地办案,巩固“马背法庭”“巴扎法庭”“车载法庭”等便民措施,哪里有纠纷就将法庭开到哪里。仅2014年,新疆全区法院就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362个,巡回审判站、巡回办案联络点1489个,深入乡村牧区、街道巴扎、田间地头巡回办案1.7万多件,把大批纠纷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打通了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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