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更加有效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释放出的政策信号,让住我区全国政协委员鄂晓梅倍感振奋:“此次参会,我带来了关于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提案。”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要求,要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年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内蒙古牧区生态恢复、牧业生产发展和牧民生活改善,开启了草原休养生息的新时代。通过深入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赤峰市巴林左旗、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等地牧户家中调研,鄂晓梅关注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执行过程中,补偿标准、方式、范围等方面可以进一步加以完善。
如何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持续、充分发挥作用?鄂晓梅建议:统筹考虑草原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牧民受损程度等因素,进一步完善草原补奖政策的标准、范围和方式;适当提高草原补奖标准并扩大补奖范围,进一步激发广大牧民主动参与保护草原生态的积极性;增加技术支持等灵活性补奖方式,提升牧民生产系统的造血功能;构建以政府财政支付为主、以市场机制以及其他资金来源为辅的多元化草原生态补偿机制;通过举行听证会、协商会等方式,建立常态化牧民意见沟通反馈机制;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补偿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