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草原监督管理局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按照内蒙古农牧业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机关党委的具体安排,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促进了党员干部充分理解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取得了显著效果。
内蒙古草原监督管理局支部书记陈永泉对《准则》和《条例》做了逐条分解说明,《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条例》以问题为导向,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更高要求。
陈永泉谈到,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关键要做到“学、思、践、悟”四个字。“学”就是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思”就是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两大法规“对照”,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践”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要求大家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