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委组织部获悉:从今年起,青海省将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大幅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对于年内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和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资格。
在青海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由原先的5项增加至10项,内容涉及生态工程、草地、耕地、林地、水资源、大气保护、节能减排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约束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