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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东乌旗打草场 政府的“责任田”

2015-09-21 13:41:26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 | 作者: 许浩成 | 责任编辑: 许浩成
摘要: 锡林郭勒盟东乌旗打草场面积较去年下降50%,掠夺性打草减少85%,优质牧草种籽成熟落地增长68%,腐质层厚度平均增加3厘米。该旗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定期开展打草场产量及植被状况动态监测,并建立植被监测档案。

近年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旗通过建立草原生态管护目标责任制,旗、苏木政府及嘎查两委蹭蹭签订任务书,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负责人,打草场管理成为各级政府重要的责任和义务。苏木镇、嘎查负责做好打草场的规划布局,并进行GPS定位,生态保护局负责建立全旗打草场电子档案。打草时间根据草场类型和监测结果科学确定、统一发布。严格执行轮刈制度,上一年刈割过的草场当年严禁再次进行刈割。执行间作制度,刈割作业区宽度不得大于200米,草场条带不得小于20米。

根据地形条件确定留茬高度,草场留茬高度不得低于6厘米。商业打草必须签订严格的打贮草作业合同,并进行防火、机械操作等方面的培训。为牧民的牧业生产预留空间,该旗牧户在自己承包草场内刈割其过冬牲畜所需饲草面积不超过1500亩的,不需要核准;严禁在打草作业时破坏草原生态,严禁擅自修改打搂草机具,严禁打搂枯草,在草场高度低于20厘米或亩产下降到30公斤时严禁打草,严禁大型运输车辆进入打草场内装草。

截至目前,该旗共派出3个长期流动巡查组,出动执法车辆69台次、人员262人次;查处提前打草和大型车辆碾压草场案件41起,下达停止违法通知书41份,涉及打草场面积24000余亩;责令停止作业打草机具160台,责令大型车辆卸草驶离打草场4辆、卸草2000捆,罚款8500元人民币;备案自行打草牧户428户,涉及打草场面积125万亩;租赁打草场的专业打草作业队147个,涉及打草场面积77.67万亩;组织开展了2次大型宣传活动,出动宣传人员86人次,悬挂宣传条幅15幅,电视宣传4次,发放各类宣传单3000余份。全旗打草场面积较去年下降50%,掠夺性打草减少85%,优质牧草种籽成熟落地增长68%,腐质层厚度平均增加3厘米。该旗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定期开展打草场产量及植被状况动态监测,并建立植被监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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