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8日,青海省农牧厅主持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格尔木市草原防火站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结合现场检查,听取项目实施单位介绍,审核项目财务及档案资料后,经充分讨论,验收组一致决定通过验收。
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批复要求及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土建及防火物资购置等建设任务。新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仓库550.26平方米,购置扑火设备共22台(批、套)。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符合财务管理有关要求。管理机构健全,建设程序规范,严格执行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档案资料齐全,实行专人负责。
据了解,项目建成后可辐射全市大部分牧区重点草原防火区域,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草原防火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草原防扑火应急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对预防和减少草原火灾损失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