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4日讯(记者 王金梅) 4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在京开幕。多年工作在内蒙古并持续关注草原生态保护的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任亚平今年关注7.61亿亩“其他草地”的管理保护,他向大会提交了一篇“关于严格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明确‘其他草地’按农用地管理的提案”。
3月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摄影:新华社记者 殷博古)
任亚平说:“每一亩草地都是关联生态的!”他提案建议及时修订《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将“其他草地”与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一样对应为农用地,统一明确“其他草地”用途管制政策。
任亚平之所以把注意力放在这个看似冷僻的“其他草地”概念上,是因为他和有关部门的专家在调研中发现了这样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根据国土三调数据结果,全国“其他草地”达7.61亿亩,接近全国草地面积的20%。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其他草地”分布,其中20个省区“其他草地”面积比重超过80%,14个省区超过98%,而这些省区大多是生态保护建设的重点地区。
针对各地、各部门在“其他草地”用途管制政策认识上出现巨大分歧,引起政策执行不一、管理混乱等重大问题,任亚平认为亟需修订现行标准,调整政策,让关乎生态的每一亩草地都得到有效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任亚平(资料图,摄影:中国网记者 王金梅)
任亚平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国家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出台的一部重要法律。当前《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总体较好,通过调研发现仍有部分重要条款规定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其中,《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即按照法律规定,草地属于农用地,应按农用地进行管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国家标准,将草地分为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等二级地类,却仅将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归为农用地,将“其他草地”归为未利用地,这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明显矛盾冲突。
为此,任亚平提案建议:
一是及时修订《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调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中草地与土地三大类的对应关系,将草地地类中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等二级地类全部对应为农用地。系统梳理土地分类、国土调查、用海用地等相关标准,实现与法律的有机衔接,保持国家土地利用监管政策的一致性、稳定性。
二是由国家权威主管部门尽快印发通知,统一明确“其他草地”用途管制政策。考虑到标准的制修订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过程,在当前土地分类国标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矛盾的情况下,国家主管部门应尽快印发通知,按照法律效力高于国标的原则,明确包括“其他草地”在内的所有草地按农用地管理,统一土地用途管制政策,维护法律权威,消除认识理解分歧,解决各地在“其他草地”管理方面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