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 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12-17 10:38:36丨来源:中国旅游报丨作者:黄高原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非遗助力精准脱贫工作基础上,继续推动非遗工坊(原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加强非遗保护,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通知》明确,非遗工坊是指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非遗工坊认定应满足依托本地区一项或多项非遗代表性项目,或者富有特色、具备一定群众基础和市场前景的传统手工艺开展生产;具备能够开展生产的场地、水电暖、工具设备等条件。

《通知》要求,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根据认定条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非遗工坊认定办法,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已在脱贫地区设立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非遗工坊支持范围。鼓励其他地区建设非遗工坊,探索开展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经认定的非遗工坊应每年向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确认或更新登记信息。

《通知》还要求,充分发挥非遗工坊优势,广泛吸纳就业,大力开发手工制作、加工制造等居家就业、灵活就业岗位,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就业。结合非遗工坊需求和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特点,加强技能培训,进一步丰富集中培训、实操实训、订单式培训等培训活动。培养优秀带头人,支持优秀非遗工坊带头人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给予资金支持。培育具有当地特色的非遗工坊知名品牌,提升产品竞争力。鼓励在A级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场所,为非遗工坊进景区、进街区等搭建制作体验和销售平台提供支持,拓展销售渠道。(原标题:文化和旅游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 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