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倒查20年涉煤腐败 追缴挽回经济损失337.91亿元

发布时间:2021-01-21 15:33:48丨来源:中国新闻网丨作者:李爱平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倒查20年涉煤腐败中,共追缴挽回经济损失337.91亿元。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喇军19日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倒查20年涉煤腐败中,共追缴挽回经济损失337.91亿元(人民币,下同)。

喇军告诉与会媒体,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针对云光中、白向群、邢云、云公民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以雷霆手段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查办了一批重大案件,追缴挽回经济损失337.91亿元。

据介绍,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立案查处涉煤腐败案件599件869人,严肃查处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等31名厅局级干部,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成信等203名县处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3人,组织处理687人,移送司法机关78人。

当天,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2020年内蒙古正风反腐十大关键词,倒查20年获得了十大关键词之首。(文:李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