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前10个月,内蒙古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内蒙古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510家、工业窑炉综合整治178家、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9台290万千瓦,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小锅炉413台,实施集中供热改造2.53万户,更换环保炉具6810套,削减散煤11.98万吨。包头、赤峰等7盟市11家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建成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并完成三级联网。乌海及周边地区计划实施278项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203项。
在碧水保卫战方面,目前全区10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达标排放率95.2%,平均负荷率79.2%,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7.3%。全区64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32个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可行性评估完成27个。全区累计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994处,开展了乡镇、农村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13处城市黑臭水体完成初步治理任务。
在净土保卫战方面,内蒙古完成全区2512家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及风险筛查工作。布设土壤国控监测点位1834个,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基本形成。加快推进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累计整治涉镉重金属排放企业144家。对841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进行环境整治。累计完成3539个加油站、15955个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
此外,制定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283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累计完成1个农用地类、4个污染地块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