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归
江苏森林公安破获特大贩卖水生野生动物玳瑁标本案件
黑龙江林业公安严厉打击采用电击等非法猎捕手段猎捕林蛙行为
湖南森林公安侦破“4·26”特大非法出售、收购、贩卖野生动物制品案
2018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共打击处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人员4.7万余人,打掉犯罪团伙112个,林政罚款2.7亿余元,通过为期百天的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重特大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得以侦破,有效遏制了秋冬季涉林违法犯罪持续高发态势。
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84万余人次,出动车辆约30万台次,立案9581起,破案7357起,破重大案件367起,破特大案件212起,涉及互联网刑事案件110起,查处林政案件约3.8万起,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9596个,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经营场所约1.6万余处,清理木材加工、存储、运输场所1.1万余处,巡护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活动区域3.8万余处,放飞、放生野生动物约19万头(只),查获野生动物约32万头(只)(其中国家一级189只、国家二级2766只),野生动物制品约4.8吨,野生动物皮2611张,非法占用林地5027.16公顷(约7.5万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824株,林木树木、木材3.8万余立方米,作案工具8115件,作案车辆626辆,赃款450万余元,涉案价值约1.1亿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于2018年9月28日和11月8日在宁夏银川、广东深圳分别召开了部分重点省区“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情况汇报会和“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推进会,要求各级森林公安全力推进专项打击行动。青海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结合“绿盾行动”环保督查,开展青海、甘肃两省联合巡护执法专项行动,把“绿剑2018”专项行动和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努力形成遏制生态环境破坏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行动中,各地突破重点,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吉林森林公安侦破了“10·17”特大非法杀害、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数具东北虎尸体等一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江苏森林公安破获一起特大贩卖水生野生动物玳瑁标本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缴获非法贩卖的玳瑁标本、工艺品数十个,涉案价值近百万元。湖南森林公安侦破了“4·26”特大非法出售、收购、贩卖野生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8名,查获一大批穿山甲、藏羚羊角等野生动物制品。广东森林公安先后侦破了“佛山特大互联网贩卖鹦鹉案”“广州特大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广西森林公安破获了一起特大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食蟹猴135只,涉案价值高达135万元。贵州森林公安成功破获了“6·19”特大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放飞游隼、雀鹰等涉案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共46只。陕西森林公安侦破系列特大妨害动植物检疫、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河北森林公安连续破获非法猎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候鸟系列案件,黑龙江林业公安严厉打击采用电击等非法猎捕手段猎捕林蛙的行为,此外,四川、云南等省份也相继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
行动期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对70起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要求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全力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打击合力。此外,各地森林公安机关行动期间及时组织督查检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地调研督办、明察暗访。北京森林公安根据9-11月北京市候鸟迁飞高峰期的特点,对密云水库等候鸟聚集地加大野外巡查力度,极好守护了候鸟迴迁通道。山东森林公安对已经被取缔的济南英雄山烈士陵园鸟市展开全天候巡查,持续巩固专项打击行动成果。湖北森林公安对侦办难度大、办案阻力大的27起大要案件挂牌督办,要求各市州森林公安局按照行动方案,结合各地情况组织分片督办,确保专项行动措施落地。
行动中,各地共收到线索举报1.8万余条,核查举报线索1.7万余条,清理互联网非法信息813条,开展宣传活动约4.6万次,各地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联系,切实抓好重大典型案例、国家政策法规、林业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全力营造舆论氛围,保证严打活动与宣传教育工作相互促进,达到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2018年11月28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了“湖南4·26非法出售穿山甲等濒危野生动物案”,《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森林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多家主流媒体也对此次专项打击行动宣传报道。浙江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接收案件举报线索等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打击行动,扩大行动声势。河南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移动宣传车等手段,深入到各县、镇、村、组等基层一线对《森林法》和新《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做到了宣传和打击工作两不误。
下一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将继续推进“严厉打击犀牛和虎及其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完善森林公安大要案督办制度,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做好涉林舆情监测工作,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