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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火灾的成因及特点

2016-03-10 10:21:12 | 来源: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 | 作者: | 责任编辑: 许浩成
摘要:       火源是引发火灾的直接因素,是火灾发生的必备条件之一。在高火险状态下,火源出现才使潜在火险变为现实火灾。草原起火的原因很多,主要可归结为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境外火蔓延三大类。

一、草原火灾的成因

火源是引发火灾的直接因素,是火灾发生的必备条件之一。在高火险状态下,火源出现才使潜在火险变为现实火灾。草原起火的原因很多,主要可归结为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境外火蔓延三大类。

(一)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主要有当地居民倾倒的炉火复燃、机动车引擎喷火、野外乱扔烟头、禁火区小孩玩火、烧荒积肥生产性用火等。全国人为因素引发的草原火灾次数占草原火灾总次数的90%以上,所造成的草原火灾损失令人触目惊心。

(二)自然因素

自然起火的原因多而复杂,其中闪电是常见的起因之一。草原上覆盖的丰富可燃物遇到闪电极易引起草原火灾。可燃物自燃是另一个起因。秋后降雪前和来年春季化雪之后,由于气候干燥、风大、日照时数长,可燃物自燃常会引起草原火灾。另外磷火也是草原火的起因之一。草原区,大量的死畜骨架遗留在草原上,而骨中丰富的磷很容易引起野火。

(三)境外火蔓延

外来火(源)主要指从与接壤地带烧入的火,这类火源与其他几类火源不同的是:第一,可预见性高,但难控性大;第二,它已形成了火势较大的火场,其能量等级远远大于其他种类火源。我国有2.28万公里陆地边境线,其中1.4万公里位于天然草原分布区,易过火草原边境线长3000余公里。与我国接壤的蒙古、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等周边国家草原火灾频发,增加了我国北方毗邻边境地区草原防火工作的压力。我国边境草原防火主要有内蒙古、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辽宁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草原火灾的特点

(一)草原火灾突发性强

草原面积大,地势平坦,可燃物易燃,一旦发生火灾,在大风作用下,火势迅猛扩展,难以控制;由于草原地区风向多变,常常出现多叉火头,蔓延速度快,形成火势包围圈,人、畜转移困难,极易造成伤亡,危害性严重。

(二)草原火灾季节性明显

草原地区的气候特点和植被特征,决定了草原火灾的发生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我国草原火灾一般多发生在每年的春季3-6月和秋季9-11月。春季,随着草原地区积雪逐渐融化,高温、大风天气增多,进入草原火灾高发期;秋季草原植被开始枯黄,降雨减少,较易发生草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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