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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及时部署2016年生态保护工作

2016-03-09 15:46:43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 | 作者: | 责任编辑: 许浩成
摘要: 2015年春节刚过,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生态保护局积极谋划全年工作,迅速收心归位,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2016年全旗生态保护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系列重点工作。

2015年春节刚过,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生态保护局积极谋划全年工作,迅速收心归位,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2016年全旗生态保护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系列重点工作。

(一)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年内全面完成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完善生态底账、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等重大生态文明推进措施,不断完善我旗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全力构建我旗生态安全格局。

(二)努力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制定出台《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划入生态红线,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三)筹建自治区级植物多样性保护区。与科研院所开展紧密合作,拟在宝格达水源区周边30-50万亩草原上建立自治区级植物多样性保护区,2016年全面开展前期数据调查工作,并撰写筹建自治区级植物多样性保护区总体规划、可行性报告以及报批组建等研究性报告,进一步保护和扩大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打造祖国北疆生态文明亮丽风景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完善生态资源底账。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试点旗县为契机,先试先行、大胆创新,2016年在全旗范围内进一步开展系统的生态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清草原、森林、水域、矿产等生态资源现状,全面建立起了数据详实、内容充实、图表并用的全旗生态资源底账,为科学保护利用生态资源和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五)认真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严格按照《草原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生态红线,严守职责,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不断加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并且不断加强跟踪检查,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审批范围和权限开展草原征占用行为,切实保护我旗草原生态环境。

(六)不断强化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充分履行旗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积极安排部署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擅自改变草原用途、非法占用生态资源、乱采滥挖野生药材、碾压草场、超载过牧、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大气污染等行为,形成多部门联动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机制。

(七)定期开展草原生态保护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采用地面监测数据结合遥感技术,定期开展春季牧草返青监测、夏季牧草长势监测以及牧草生长最高月产量等监测工作,切实为草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八)加快建立全旗自然资源信息平台。在生态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全旗生态资源的信息化、数字化和规范化管理。年内依托全盟生态保护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完成采集、录入生态资源、生态保护红线、草地监测、草原征占用、打草场、自然保护区管理等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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