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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湟中县:巩固治砂成果打造生态湟中县

2016-02-29 11:08:09 | 来源: 青海新闻网 | 作者: 马薇茹 | 责任编辑: 许浩成
摘要:       “十二五”期间,湟中县主动适应县域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原标题:巩固治砂成果打造生态湟中

“十二五”期间,湟中县主动适应县域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湟中县国土局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土地管理的方针和政策,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支撑和保障。五年来,湟中县严守“生态底线”,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围绕实现“天蓝、水清、城绿”的目标,全力打造绿色生态湟中。

  依法铁腕治砂

2014年,备受群众关注的湟中多巴等地区乱采乱挖、偷采盗挖砂石资源非法行为,在湟中县委县政府近7个月的依法集中整治活动中得到了根本遏制,已经全部关停了辖区内178家采洗砂场,因采砂形成的14个砂坑已回填复坑6个,破坏的1400亩耕地已平整复垦840亩。

“十二五”期间,湟中县铁腕推进矿山砂石整治,违法建设管控和治超工作,不断巩固扩大环境整治成果,一个绿色生态湟中正逐步展现在我们面前。面对乱采乱挖造成的铁路、公路、河道等安全隐患,湟中县按照“先护路排险,后追究责任”的要求,强行责令乱采乱挖业主负责限时整治。各采砂业主自筹800万元,按照隐患点治理方案完成了24处安全隐患点的加固治理和3635米护坡回填任务,青藏铁路周边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组成联合巡查组,以多巴、鲁沙尔等乡镇为重点,采取断电断路、拆除设备等措施关停采洗砂场,强行责令采砂业主自行消化堆放砂石,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坚决打击了违法偷采盗挖砂石资源行为,有效防止了采砂现象反弹。成立砂石资源专项整治专案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期间,查处违法案件35起,治安案件立案3起。五年来,举全县之力集中开展了砂石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全县178家采洗砂场全部关停,彻底结束了湟中县耕地采砂的历史,多年来破坏耕地采砂的顽疾得到了根治。

  保护矿山生态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湟中县加强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规模和力度最大、取得成效最显著的五年。湟中县高度重视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建设,先后投入150多万元,编制完成了《湟中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察规划》、《湟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矿产资源开采利用规划,绘制了矿产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现状图。为进一步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湟中县编制了《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企业开采活动的实施方案》,督促13家矿山企业编制完成了《矿产资源动态储量检测报告》和《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采,成立了湟中县矿产资源配置领导小组,进村入户、深入矿山企业大力宣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矿产企业合法、有序开采。责成上新庄门旦峡石灰岩矿区和小峡建筑石料矿区、多巴石板沟建筑石料矿区等矿山企业出资2026万元,修建加固便桥涵洞3座、治理河道3520米、治理料场内河道护坡,建成矿区生活污水处理池、生活垃圾回收站、矿区道路,在李家山石英岩矿区建成海子沟、拦隆口、李家山一乡两镇2万多户人畜饮水水源并投入使用。通过有步骤地逐年实施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进一步加强矿区监督管理,在门旦峡石灰岩矿区、石板沟建筑石料矿区、李家山石英岩矿区建立了矿区管护房,采取“常驻监管和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管模式,加大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和监督力度,有效地保障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湟中县国土局加强了县域内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先后探明门旦峡矿区石灰岩矿、甘河滩红庄粘土岩矿、升平镁质粘土矿、门旦峡矿区大怀口小白云岩矿等储量,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价款2325万元。

  加强监察健全预防体系

“十二五”期间,湟中县不断完善“卫片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五大工作体系,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湟中县国土局将全县15个乡镇科学划分成重点巡查区、常规巡查区和一般巡查区,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619起,完成了行政区划内761宗卫片监测图斑实地调查工作,连续五年全面实现了零通报、零约谈、零问责目标。成立了鲁沙尔、多巴执法监察中队,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群众来访700余起,建立了“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格局。

为科学预防地质灾害,湟中县对居住在山前崖后等地质灾害险段的农户进行详查,在全省县一级范围内率先绘制了《湟中县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图》,发放《地质灾害避险自救科普读物》、《防灾救灾重建家园》等地质灾害科普读物,在重点地质灾害险段设置标识,汛期发送地质灾害防治和预防手机短信。同时,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和预防县、乡镇、村“三级监测及预警”网络体系;开展地质灾害险情点巡查780次,联合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所在乡镇签订《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农户明白卡》;投资近900万元,实施了9个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通过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湟中县被列为全国第三批和全省首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坚守“红线”科学用地

“十二五”时期,湟中县严格执行《国家划拨供地目录》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向甘河和南川工业园区、市级南川综合开发管理委员会工业园区、多巴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报批农用地转用征用面积9万多亩,收缴土地净收益金5万多元;实施了5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约4万亩,新增耕地面积4706亩,扩充了全县耕地面积,同时通过实施农田综合开发和低产田改造,使得原先不规则的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路成框、渠成网、林成行、旱能浇、涝能排、基础设施完备、高质量、高效益、整体功能强”的农业项目区。

“十二五”期间,湟中县建立了土地处置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累计投入耕地保护宣传经费近140万元,编印《国土资源办事程序指南手册》、《国土资源宣传画册》,举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和培训,在全县营造了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良好氛围,为推进依法管理国土资源奠定了基础,确保了全县约6.6万公顷耕地保有量和约5.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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