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行政执法是草原法赋予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的神圣职责,是保护、建设和管理草原的重要方式。随着全县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石油开采进度的加快,在草原上施工作业的单位明显增多,人为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不断增加。对此,进一步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制止破坏草原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草原,是草原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切实加强草原管护力度,2015年按照庆城县政府发布的《禁牧令》,对全县251.59万亩天然草原禁牧情况进行了核查,重新签订了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草原禁牧责任书,并在各乡镇禁牧区域的主要出入口、人畜活动区域设立“基本草原保护”和“禁牧草原保护”宣传牌,在全县15个乡镇153个行政村聘用草原管护员95名,确保草原管护工作顺利开展,扎实到位。
2015年度,草原临时征占用共发文20宗,踏查井场187宗,站所4个,道路1条,输气管线1条,已审批井场124宗,共临时占用草地233.57亩(其中天然草地219.47亩,苜蓿地14.1亩),涉及桐川、蔡家庙、翟家河、土桥等12个乡镇,查处有异议的马惠原油管线、桐川小塬子和土桥新民原油管线共3条。全年共完成井场完结手续办理95宗,管线1条,有费45宗。
2016年,庆城县将继续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草原资源利用,严厉打击开垦、非法征占用、滥采乱挖等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严重破坏草原的大案要案。同时,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严重破坏草原的违法案件进行曝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大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牧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