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依托国家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草原补奖等生态工程及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不断加大草原保护与建设工作力度。五年累计完成草原建设规模2.5亿亩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与本世纪初相比提高了近14个百分点,与“十一五”末相比提高了7个百分点,地上生物量和草原生物多样性明显提高。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处于退化趋缓、局部好转的恢复起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