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义弟——大司法官失吉·忽秃忽
失吉·忽秃忽1192年生于呼伦贝尔草原,是成吉思汗四个义弟之一。他是居住在呼伦贝尔草原贝尔湖和呼伦湖之间连接两湖的乌尔逊河地区的塔塔尔部人。1196年,该部受到金国右丞相完颜襄率师攻打,被击溃的塔塔尔部逃向斡里札河,在塔塔尔人的营地上拾得一个被遗弃的小男孩,他戴着金圈、金环,穿着貂皮里子、金花丝缎子的兜肚。铁木真汗把这个男孩带回去,作为礼物送给了诃额伦母亲。诃额伦母亲说:“这是好人家的儿子,是出身好的人家的子孙吧!”遂让他做了五个儿子的弟弟,做了第六个儿子,取名为失吉·忽秃忽,收养了他。依据失吉·忽秃忽的穿戴,他似为塔塔尔人首领的孩子。
失吉·忽秃忽天生聪明,思维敏捷,能言善辩,为人忠厚,心地善良。在母亲诃额伦的呵护和教育下,成为了铁木真的耳目和忠诚战友,为铁木真汗成就统一蒙古草原大业立了很大功劳。成吉思汗在建立大蒙古国后,失吉·忽秃忽被封为第十六功臣,并任命他为大断事官。大断事官,蒙古语称之为“也可·扎鲁忽赤”。其职务是蒙古汗国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中原王朝的丞相,其主要职责有:一是审断各种案件,掌握司法大权;二是掌管户籍、赋税,主持清查户口、分派领民及征派赋税。他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他可以自己立法、自己执法,他的判决类似于当今最高法院的判例。成吉思汗在赐封的时候说:“你不是我的六弟吗?给义弟你,和亲弟弟一样分给你一份份子。又为纪念你的功劳,封你九次犯罪不罚!”成吉思汗又降旨说:“蒙长生天的佑护,绥服万国时,你就当我的眼睛和耳朵。从我们的母亲和兄弟、儿子们有毡帐的百姓中,有门板的百姓中分些属民给你,你所吩咐的话,谁也不许更改。”又封失吉·忽秃忽为全国最高断事官(审判官)说:“惩治盗贼和欺骗者,应处死的处死,应惩罚的惩罚!”又降旨说:“全国的分产、办案都把他记载在青册上!和我商量过,失吉·忽秃忽所办的案件记载在白纸青册上的,子子孙孙永远不得更改,有更改的就严办!”
据《史集》记载,失吉·忽秃忽担任断事官时“他决狱公正,给过人犯很多帮助和恩惠;他在办案时坚决反对搞逼供,坚持重证据,重事实。他屡次反复说:‘不要因为恐惧而招认’,他对罪犯说:‘不要害怕,要讲实话!’他断案的方式方法的原则,奠定了判决的基础。”可见,失吉·忽秃忽对蒙古汗国司法制度建设曾作出过重大贡献。根据成吉思汗的旨意,失吉·忽秃忽审判案件时,从护卫军中派出几名宿卫士参加听审,这些宿卫士以大汗派出的代表身份参预司法。
失吉·忽秃忽不但办案公正,而且忠心耿耿,十分廉洁。如1215年蒙古军入金中都后,他与汪古儿、阿尔孩合撒儿三人受命收缴金廷金库。金臣合答献金帛给他们三人,独有失吉·忽秃忽拒绝接受,并说:“这些都应该属于成吉思汗,我们不能擅自收取。”成吉思汗闻之,大加赞赏。
失吉·忽秃忽不但是一位秉公执法的大断事官,而且还是一位博学多才的人。成吉思汗的大法典《大札散》就是由他编辑而成的。有人推测,不朽的名著《蒙古秘史》也出自他的手笔。
失吉·忽秃忽活到了82岁的高龄。1234年灭金之后,窝阔台任命他为中州断事官,让他管理汉地行政事务。
纵观失吉·忽秃忽的一生,这位从呼伦贝尔草原走出的一代英杰,为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草原诸部和大蒙古国的司法建设以及大蒙古国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级首席大法官和公正廉洁的大丞相。
(以上资料摘自徐占江主编的《呼伦贝尔旅游 上卷•综合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