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种业翻身仗不仅需要关注农业种质资源,而且需要关注特色林草种质资源。”2021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徐睿霞围绕加强特色林草种质资源保护提出建议。
徐睿霞表示,当前存在林草种质资源产业链不健全,林草种质资源优势基因挖掘不足,进口林草种水土不服,国产林草种良莠不齐等问题,建议建立“特色林草种质资源”国家标准库,而内蒙古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乔灌草品种达3000余种,具备成为国家标准库的条件。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徐睿霞
提案摘编:
一、背景
“打好种业翻身仗”不仅需要关注农业种质资源,而且需要关注特色林草种质资源。特色林草种质资源中包含了民族中草药用种、经济林木用种、饲草料用种以及濒危生态用种等,对保障国家粮食及畜产品安全、振兴我国民族中草药产业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二、问题
一是林草种质资源产业链不健全。目前我国林草种质资源利用、基因挖掘、品种研发、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的完整链条组织体系尚不健全,技术创新、种子生产规模化、机械化等方面也有待加强。育种技术以传统驯化、杂交选育为主,并且主要分散在各院校科研院所,在技术革新、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方面难以形成聚合效应。
二是林草种质资源优势基因挖掘不足。以往的野生乡土种质资源考察搜集的范围比较窄,未能涵盖全国的不同生态区;搜集的野生植物种质资源相对种类少、份数少,保存数量较少、存放设施标准较低;对特色乡土植物种质评价、筛选、利用研究严重滞后,潜在的野生植物资源优势远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进口林草种水土不服,国产林草种良莠不齐。目前我国的林草种生产和经营主要靠政府计划调节,林草种以进口为主,缺乏自主竞争力。进口林草种生态适应性较差、抗逆性弱、常常表现出“水土不服”,造成重复投入和对水资源的浪费。2000至2004年国家先后投资9亿元国债,在全国建设81个草种繁殖基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草种的供需矛盾,但草种业仍未形成规模化与标准化,存在着缺乏制度保障、等级认定和标签制约等问题,从而造成市场种子遗传混乱、来源不清、品牌没保证、草种合格率不到60%,没有形成真正的产业化运营。
三、建议
一是建立“特色林草种质资源”国家标准库。收集与保护适地适生的原生“乔灌草”乡土种子,以“种子+活体”方式,分类别、分功能、分区位的采集原种、储藏标本、数字检测、延续基因、科研应用,为每个区域储备适合的种子。例如:草原植物种质资源,有耐寒的、耐旱的、沙生的;分生态用种、饲草用种、药用植物等等,种子资源库可以有效收储、保护、研究、应用这些野生植物。内蒙古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属于温带稀树草原,乔灌草品种达3000余种,具备成为国家标准库的条件,建议国家相关部委从政策、资金、技术、项目、人才等方面支持内蒙古建立国家标准库。
二是建立以企业为育种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和激励机制。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文件,支持科研院所草种专家、学者与企业合作或兼具教授、企业家双身份。建立草种育种与生产销售的补偿机制,草种扩繁土地划拨制度。使草种生产和科学技术相结合,和规模生产效益相结合,实现草种生产良种化、集约化、机械化、标准化,快速生产出高质量的林草种质资源。
三是创建种质资源大数据,科学指导生产应用及种质溯源。建议国家林草局建设大数据草种资源信息平台,为政府、企业及相关科研工作者等用户提供野生植物草种采集、品种鉴定、信息入库、种子繁育、繁育种田管理、种子收获、种子检测和种子应用等综合服务,形成各环节可追溯种业产业体系。基于草种资源大数据平台,精细化管理种质资源,实现种质资源科学研究共享平台目标,为新品种种质创新、生态修复等提供精准的物质基础。
四是加快乡土植物新品种权的审批授权流程。现行品种审定周期为8-10年,对新品种在规模化生产和应用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国家林草局等相关部委对“特色种质资源”的新品种要加快审批认定,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原标题:特色林草种质资源亟待关注 徐睿霞建议在内蒙古建林草种源国家标准库 | 建言中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