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复苗工程”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1-02-18 15:42:20丨来源:通辽日报丨作者:丨责任编辑:

近年来,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创造性地提出“塑苗、护苗、复苗”的工作理念,启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试点工作,切实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把遏制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创造性地提出“塑苗、护苗、复苗”的工作理念,启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试点工作,切实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实现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不良行为重复发生率、辍(退)学生违法犯罪率“三个零”。

坚持高起点谋划,以治理创新为引领,在全区开展试点工作,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法系统“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一是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该区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组建了1915人的“家庭教育帮扶志愿者”队伍,与科区融媒体中心联合录制“家庭教育课堂”,特邀专业律师开展法治讲座,累计辐射人数达16万人次。二是建设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其中,依托“课程+平台+基地”模式,全区各中小学校狠抓日常行为教育,开展“绿书签行动”“青春暖流”“法治讲座”等12项“育苗”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三是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等,实现校园周边见警率、重点人员管控率、应急演练保障率、安保设施配备率四个100%,检查校园周边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458家,查缴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出版物2万余份,并对未成年人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红色教育。四是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环境。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加大网络监测力度,深入开展“净网”等专项行动,引导青少年合理上网,摆脱网络沉迷,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养成文明上网用网的良好习惯。五是健全综合司法保护体系。该区建立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司法分歧,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立由公安、检察、司法干警组成的教育矫治队伍,由办案人对涉罪人员进行“一对一”精准帮扶,将教育矫治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目前,纳入结对帮扶的涉罪人员,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坚持高效率推进,以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五个一批”落地生根。一是组建一批由嘎查村(社区)干部、公安民警、检察官、法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等组成的帮扶志愿者队伍,共1458人,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二是打造一批特色帮教基地。把红色教育与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机结合,先后打造了34个各具特色的教育基地,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学习。三是成立一批专业工作室。在嘎查村(社区)、学校、政法各部门建立了“爱林”“玉琴”“红孩子”等127个工作室,组建了工作专班,完善了工作制度,为教育矫治、司法保障、心理康复搭建了工作平台。四是开设一批教育课程。教育部门成立区本级“育苗”课程编写组,启动编撰全区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科尔沁实验高中、铁路一小已编写12套校本级普法教材,通过大量案例讲述,把法律知识生动地融入具体故事情景中,使青少年进一步了解、掌握基本法律常识,逐步养成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五是开展一批培训服务。对于年满16周岁、没有求学意愿的涉罪未成年人,全部建档立卡,及时做好就业信息统计,出台“就业四免费”政策,即免费政策咨询、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指导、免费发放《就业创业证》。已组织8批次职业技能培训和指导,并通过企业联合、人才中介机构等方式,实现有就业意愿的涉罪未成年人全部就业。

坚持高标准运行,以实战效果为检验,助力“五项机制”行稳致远。一是针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群体,创新司法保护机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执法原则,对需要法律援助的,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指派律师全部给予免费援助。二是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创新青少年权益维护机制。目前,已对263名未成年人,在充分尊重和保护孩子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普遍开展了谈心谈话、生活救助和心理干预等活动。三是针对留守儿童群体,创新妇女儿童发展机制。针对一些镇(村)留守儿童数量较多的实际,积极争取资金,在敖力布皋镇、大林镇盖力亩村、清河镇东伯村和喜伯营子村建设“留守儿童之家”。同时,为解决留守儿童后顾之忧,敖力布皋镇召开就业招聘会,积极引导5名留守儿童家长返乡就业。四是针对“不在学、无职业”青年群体,创新就业培训机制。在落实“一对一”帮扶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和指导,积极向用工单位引荐合适人员,已有8人实现就业。五是针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群体,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目前已对所有排查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建立了“一人一档”,实行“一对一”教育、预防、矫治和帮扶,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坚决遏制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