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鲁特旗推进北部牧区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 让草原增绿牧民增收

发布时间:2019-08-13 21:12:42丨来源:通辽日报丨作者:白敖敏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扎鲁特旗严格按照通辽市“北保护、中节水、南治沙”生态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立足北部牧区人均草原面积相对较小和牧民生产经营粗放的实际,着力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和牧民生产方式。

扎鲁特旗北部牧区是内蒙古通辽市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建设的“后花园”,是以畜牧养殖为主导产业的牧业经济类型区。囊括7个苏木镇(场)辖45个嘎查村(场),总土地面积1061.27万亩,其中草牧场915.14万亩、耕地45.87万亩,现有11535户、32341人,其中蒙古族占98.5%。牧业年度牲畜存栏50.02万头(只),其中牛17.19万头、羊32.25万只。

为全力推进北部牧区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打造科尔沁草原肉牛核心区,实现草原增绿、牧民增收、牧区振兴、牧区现代化,扎鲁特旗严格按照通辽市“北保护、中节水、南治沙”生态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立足北部牧区人均草原面积相对较小和牧民生产经营粗放的实际,着力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和牧民生产方式,积极推进土地草原“三权分置”改革工作,大力推广“四种模式”,全力推进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经营,积极有序推进生态移民搬迁,扶持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全面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品种的良种化、生产的标准化、装备的机械化、技术服务的科学化、管理的信息化,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现代生活方式。

今年,该旗全力推进现代畜牧示范区建设,以北部牧区和304国道沿线苏木镇为重点,狠抓示范嘎查村、示范联合家庭牧场、示范生态家庭牧场等现代畜牧业示范点建设,把壮大牛产业作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全力推广嘎达苏种畜场建设型、生态型、效益型畜牧业模式,重点抓禁牧舍饲、畜群结构调整、品种改良提质、饲草料供给、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培训、经验交流、转变生产方式等方面工作,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项目,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打造科尔沁草原肉牛核心区。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关于“保护和建设好这片大草原”的重要要求,坚持把保护草原作为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全面贯彻执行草原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重点加强罕山147万亩无人无畜区、格日朝鲁苏木130万亩夏营地、阿日昆都楞镇80万亩迁出区草原保护与管理,保证北部牧区基本草原数量不减、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禁牧舍饲、舍饲半舍饲、休牧轮牧、禁牧不禁养政策,继续实行小畜全年禁牧,科学核定载畜量,强化核查监管,减轻天然草原压力,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推动草原资源永续利用。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执行补奖发放挂钩机制。2019年,通过调整畜群结构,全旗计划增加牛10万头,调减羊50万只,其中北部牧区增加牛3万头,调减羊12万只。同时,通过采取围栏建设、免耕补播、水源建设、天然草原改良、已垦草原治理、人工草地建设、沙化退化草原治理等工程措施,大力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保护和修复北部牧区千万亩草原。2019年,全旗完成草原修复治理50万亩,其中北部牧区完成草原修复治理14.17万亩。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依据有关规定,大力开展非法征占用草原整治行动,严禁开垦草原,严禁随意改变草原用途,从严控制在草原上随意新建石料场、砂料场等矿山开发项目,从源头上控制破坏草原行为。围绕“减少牧民、富裕牧民”的发展目标,积极有序推进北部牧区生态移民搬迁工作,主动争取上级项日资金,实施北部牧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搬迁工程,计划搬迁转移北部牧区少畜户、无畜户、贫困户800户、2000人,现已建成牧民转移安置住房11栋、432套。2019年底前,计划搬迁转移北部牧区432户、1184人。

坚持联户合作、集约经营,加快推进畜牧业规模化发展。以草原生态保护为前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草原黄牛养殖为重点、探索实践多种经营模式,全面推广现代畜牧业经营“四种模式”,充分调动牧民生产积极性,促进规模化经营,筑牢现代畜牧业生产基础。针对北部牧区草牧场面积较大、牲畜头数较多的牧业大户,扶持现代生态家庭牧场建设,鼓励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引导牧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培育发展现代生态家庭牧场。2019年计划建设现代生态家庭牧场100个,其中示范家庭牧场50个。针对北部牧区草牧场相邻的牧业中等户,扶持现代联户生态家庭牧场建设,鼓励牧民草牧场联合经营、生产要素集约使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培育发展现代联户生态家庭牧场。2019年计划建设联户家庭牧场20个,其中示范联户家庭牧场8个。针对北部牧区草牧场面积较小、牲畜头数较少的牧业小户,深化草原“三权分置”改革,鼓励牧民依法有序流转草牧场经营权,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引导牧业小户通过草牧场流转收益、外出务工、旅游经营等多种途径增加收入。针对没有草牧场和牲畜的无畜户,鼓励他们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或转移转业进城务工,引导牧民发展旅游产业,扶持牧民发展牧家乐、制作奶制品和手工艺品。2019年计划扶持旅游接待户50个,扶持奶制品加工作坊20个。

坚持做强做专、完善链条,加快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紧密结合北部牧区畜牧业发展实际,积极争取上级农牧业产业化扶持资金,培育发展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鼓励龙头企业建好基地、做好龙头,盘活畜牧业产业链各个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真正实现产业发展、企业增效、牧民增收的目标。培育壮大北部牧区各苏木镇场和嘎查村养殖合作组织,针对养殖专业合作组织数量多、规模小、带动能力弱的特点,进一步创新养殖合作社发展模式,鼓励同类及相关合作社联合或重组,加快规范化、标准化养殖方式推广,逐步做大做强做专。扶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着力从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入手,探索实践“企业+基地”“企业+合作社+牧户”等模式,引导重点畜产品加工企业与北部牧区养殖大户或养殖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各环节利益的合理分配,建设稳定优质的原料生产基地,结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推进北部牧区畜牧业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养殖生产、收购加工、销售消费全产业链溯源体系,不断提升北部牧区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打造北部牧区绿色畜产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