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旅游要文明!每一次的碾压都是小草的哭泣

发布时间:2019-07-23 20:25:01丨来源:中国网草原频道丨作者:苏文彦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草原旅游要文明!除了照片什么都不要带走,除了足迹什么都不要留下,不要让你的旅程成为自然的负担,不要让小草在你的辗轧下哭泣!

随着大暑节气来临,全国多地开启“烧烤”“蒸笼”模式,携家人或二三好友,开一辆车来到辽阔清凉的大草原上避暑游玩便成了一件惬意的事情。然而随着草原旅游旺季的来临,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令人不愉快的插曲。

近日,在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发生了一起游客与牧民之间的纠纷,一支由数十辆汽车组成的越野车队开进牧场、碾压草皮,被当地牧民拦截并索要赔偿,后双方发生争执,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相关人员已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

锡林郭勒草原牧场遭游客车辆辗轧(来源见水印)

游客破坏生态环境,多个景区“闭门谢客”

虽然目前尚不知此次开车碾轧草原的游客是无知误入还是故意为之,但在草原旅游“热”起来的这些年里,对草原保护不够了解、认为“草原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可以随便开”的自驾游客并不在少数,而为一己之私破坏草原、追逐野生动物等不文明旅游事件也并不少见:

2019年5月5日,一队越野车在四川理塘格聂神山景区环绕高山草甸湖泊“格聂之眼”行驶、碾压植被,脆弱的高原植被需要多年才能恢复;

2017年10月,两辆越野车在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路两旁追逐藏羚羊,所幸未造成藏羚羊伤亡;

2014年,被誉为“中国式66号公路”的张家口草原天路一度变成“垃圾大道”;

五辆越野车在“格聂之眼”周围转圈(图片来源:《华西都市报》)

……

由于草原地区生态脆弱、自我恢复能力较差,有时候仅仅是大量游客的光临都有可能让美景不再,更何况有少数游客明知草原地区生态环境脆弱,仍因为生态环保意识欠缺,文明旅游素质不足,或乱扔垃圾污染环境,或自驾游破坏生态、或使用无人机拍摄干扰野生动物等。随着旅游业带来的生态压力增大,近一两年来已有多个景区为了保护自然环境“闭门谢客”,在保护生态与发展旅游业之间选择了前者。

2017年8月,青海湖鸟岛景区以及沙岛全面关停一切旅游经营活动;2018年4月,青海年保玉则国家公园、三江源国家公园等景区相继发布禁游令以保护景区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2019年2月,西藏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绒布寺以上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旅游;陕西太白山自然保护区、青海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西藏羌塘自然保护区等全面禁止非法穿越……

随着越来越多的景区基于生态环保及长远发展考虑选择对游客说“不”,使人们只能从照片里领略美景,但广大游客在遗憾之余,或许更应该反思自己的旅游文明和生态保护意识;如果游客们在旅游过程中都能做好分内之事,那么景区或许并不需要“关门谢客”。

(新华视界)(9)初夏的年保玉则

在年保玉则,雪山与湖泊相映成画(来源:新华网)

法律法规重拳出击,自驾游不能触犯法律红线

说回本次锡林郭勒草原因游客碾压牧场而引发的争端。其实不管游客是无知还是故意,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该行为已经明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在中国,草原保护领域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下简称《草原法》),2013年修正后的《草原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除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因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确需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并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

四川若尔盖县阿西乡阿西村治沙种草成果(来源:四川日报)

如果违反此条规定,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草原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各省区也纷纷出台了各自的草原保护条例,强调禁止机动车辗轧草原。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对《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作出修改,规定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基本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察、科学考察等活动未事先向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基本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旗县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禁止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按照确认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机动车离开固定路线行驶、碾压草原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办法》还禁止向草原排放污水,或者倾倒生活垃圾、废料、残土、废渣等固体废物,向草原倾倒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清理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内蒙古呼伦贝尔牧民转场,根据法律法规,牧民搬迁的机动车可以在草原上行驶(摄影:赵芮芬)

此外,四川、甘肃等地在地方性草原保护法规中也均对机动车在草原上行驶时的注意事项做出了要求,另有多地在地方性草原保护法规中禁止采挖野生植物、禁止捕杀益鸟益兽等。还有其他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也对部分草原地区的旅游业做出了规定。

草原生态脆弱,需要游客文明出游、精心呵护

辽阔草原在为广大游客提供了无边美景的同时,也是重要的生态屏障,是农牧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需要精心呵护。

随着人民素质的提高,城市中越来越多的人都能够认同草坪里树起的“芳草萋萋,踏之何忍”的温馨提示,其实广阔的草原也是一般,并非可以“厚此薄彼”“随意撒欢”的地方。

自驾游应当在道路上前进(作者:行者橙色咖啡

草原是脆弱的生态系统,一旦过度践踏很难修复。多年来各地牧民退牧还草、减少畜群、精心养护,才有了今天的满目绿意、水草丰美,前来草原游览的游客也应当规范自身行为,守法文明出游。建议游客在前往草原地区游玩、特别是自驾游之前做好攻略、了解生态保护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当地习俗风俗,约束好自己的行为,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要随意辗轧草原,不采摘、捕捉、食用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以免触犯法律的红线。

与此同时,草原地区各级相关部门也有必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宣传引导,在旅游车辆较多的道路和区域设置路标、围栏、提示牌、警示标志等标识物,以免不熟悉路况的游客误入。同时加强巡查管护力度,在旅游景区沿线进行“禁止机动车辗轧草原”“禁止采挖野生药用植物”等宣传,向过往旅游车辆宣讲保护草原等相关知识。

草原旅游要文明!除了照片什么都不要带走,除了足迹什么都不要留下,不要让你的旅程成为自然的负担,不要让小草在你的辗轧下哭泣!

美丽的草原需要所有人共同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