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西藏已初步建立起了多样化的湿地保护体系。现西藏全区各类湿地总面积为652.90万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5.3%。其中,自然湿地占全区湿地面积的99.92%。玛旁雍错、麦地卡和色林错3处湿地已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西藏现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5处,自治区级以上8处,国家重要湿地13处,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22处。
近年来,西藏紧紧围绕“建设美丽西藏”的战略目标,积极探索建立湿地生态管护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全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能力,为提供美丽和谐的生态环境、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建设美丽西藏作出了应有贡献。
完善管理体制及制度——
创新湿地保护管理机制
近年来,在国家林草局的大力支持和西藏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西藏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从无到有,现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自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将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赋予林业部门后,从自治区到各地、市、县林业部门都加挂或成立了专门的湿地管理机构,明确了湿地保护的管理职责,从体制上改变了以往“主责不清、多头管理”的窘境,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开始步入正轨。
根据国家批准实施的《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西藏已累计投入近4亿元资金,先后开展了16项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封育和修复了近15000公顷退化湿地,同时建设了一批湿地保护管理基础设施。西藏自治区将湿地保护建设作为生态保护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了《美丽西藏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和《西藏自治区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的重要目标任务,切实完善了湿地保护建设的政策体系。西藏自治区还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在总体目标中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湿地保护管理人员合理配置,县、乡、村三级管护机制初步形成”的目标,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湿地保护管理的法规制度,启动了西藏自治区重要湿地认定相关工作,积极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确定了西藏湿地面积管控目标为652.9万公顷,湿地保护率目标为65.98%,为西藏建立健全湿地管理体制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和保障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2万余名护绿使者——
西藏特色湿地管护模式
“去年,我从一名野保员转变成了专职的管护员,我们日常的工作就是负责对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全方位的‘大扫除’式管护。工作时,我们两人一组,巡逻一次约有30公里的路程,大概需要3个多小时。在巡逻的过程中,我们要全方位仔细地查看湿地的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现在故意破坏湿地的行为很少了,但湿地附近的垃圾却并没有减少,巡逻一次下来,我们有时能捡两大塑料袋的垃圾。虽然有点辛苦,但我很喜欢现在的工作,不仅在家门口实现了就业,经济收入也增加了。我会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保护好湿地不仅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心愿。”32岁玛旁雍错湿地专职管护员白玛旺杰高兴地说。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介绍,西藏通过生态扶贫、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保护区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等工作,共安排了2万多名各类生态管护员;结合精准脱贫,新增了17251名湿地管护员,让贫困农牧民在参与生态保护的同时共享保护红利。2016年以来,西藏全区林业系统安排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林业生态管护员岗位25.97万人,既加大了自然湿地的管护力度,又实现了精准脱贫一批贫困人口。其中,正在实施的15个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及湿地保护奖励项目,共聘用湿地管护员467名,受惠湿地面积近20万公顷。通过这些试点项目,西藏探索了湿地保育、湿地限牧措施等的生态补偿制度,落实了农牧民协议管护员与专业管护员相结合的管护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有了这些专业管护员,使占到西藏总面积四分之一以上的湿地资源得到了更为有效的保护。目前,西藏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支由2万多人组成的湿地管护队伍,他们是目前西藏湿地资源管护和监测的中坚力量,对西藏重要湿地资源保护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突出工作重点——
加大湿地保护管理力度
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西藏严格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重要湿地的保护工作,并优先安排国际重要湿地管护工作。如:玛旁雍错国际重要湿地在2016年开始实施了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2500万元),项目共聘用了72名湿地管护员(聘期三年,每人1800元/月);结合生态扶贫安排了160名生态保护员;此外还安排了20名保护区协议管护员;这些生态管护员在县林业局和保护区管理局的统一管理下,对玛旁雍错湿地生态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西藏现有林业自治区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8处,8处湿地保护区都安排了20名以上的协议管护员,还安排了一大批扶贫生态保护员,他们为保护区的湿地生态保护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西藏以林业主管部门为主,针对农牧民湿地生态保护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各县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农牧民生态保护员开展技术培训,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恢复项目等均安排一定的技术培训,部分驻村工作队组织生态保护员开展了生态保护业务学习及培训。林业主管部门长期与潘德巴协会、万科基金会等环保组织合作,在保护区、重要湿地组织社区和生态保护员开展技能培训试点工作,通过技术培训和技能学习,管护员的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
(原标题:创新体制机制 守护高原湿地——我区不断完善湿地保护管理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