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游客游览天山天池景区(摄影:俞刘东)
继2018年新疆一批重点景区门票降价后,今年新疆将有更大范围的景区门票价格下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原则上完成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5A、4A级景区,以及2018年门票降价和新定价试运行景区门票和区间车票价成本监审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工作,为改进完善景区价格管理提供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开展成本监审调查和价格评估基础上,推进更大范围降低景区偏高门票价格,成熟一批、出台一批。把主要依托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旅游参观点及时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对2018年以来未降价或虽已降价但尚不到位,以及高定价大折扣等问题突出景区,推动进一步降价。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垄断性较强的区间车、缆车、游船、停车等服务价格监管。依据质价相符原则,按景区质量等级形成合理差价比价关系,切实降低明显不合理价格。
在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同时,新疆还将加强对景区收费行为和景点经营行为监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文化旅游部门对所管辖景区开展联合专项整治督查,对景区停车场乱收费现象予以纠正,对景区内随意设置收费关卡、不合理设置“园中园”收费等,坚决取缔撤销,实行景区门票一票制。督促景区门票价格全面公开、规范,所有景区门票和区间车、缆车等配套服务收费清单和价格标准,在各地(州、市)政府网站公示。除公示价格,景区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制定出台价格政策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重点宣传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和配套服务价格对减少游客支出、拉动旅游消费、推动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意义。
(原标题:自治区持续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