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11个自然保护区占国土三成 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年增加

发布时间:2019-04-10 21:56:14丨来源:西海都市报丨作者:赵俊杰 才让三智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目前青海已建立1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21.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23%。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雪豹、藏野驴、藏羚羊为代表的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年增加。

  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目前青海已建立1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21.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23%。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雪豹、藏野驴、藏羚羊为代表的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年增加。

  青海省是世界上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也是青藏高原上重要的生态与物种宝库。调查数据显示,青海省陆生脊椎动物有499种,占全国数量的10.26%,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2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63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35种。野牦牛、藏野驴、藏原羚、普氏原羚、雪豹、水獭、岩羊等为青藏高原的特有物种,有许多物种已列入全球珍稀濒危物种。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一员,它们的生活依赖茂密的森林、沼泽地和开阔地。相关专家表示,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必须要有足够的食物保证,有食物生产的植被、土壤、气候条件,还要有安静、安全、隐蔽的栖息环境。令人欣喜的是,目前,全省约368万公顷天然林、496万公顷国家级公益林、814.36万公顷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其中,湿地资源全国第一。
  为了织牢织密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近年来青海省实施大的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在很大程度上为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创造了条件,如天然林保护工程、退牧还草、退耕还林、湿地保护、封山育林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起到完善生态安全屏障的积极保障作用。同时,持续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禁止滥捕乱猎、禁止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等方式保护了最大面积的野生动物栖息地,避免野生动物遭到毁灭性打击。
  目前,随着青海省各生态系统类型变化趋于稳定,水域和湿地面积逐年增加,湿地生态环境转好,森林面积减少趋势得到遏制,草地植被覆盖率有所增加,代表性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加,提供给野生动物的食物和活动空间得到有效改善。野生动物数量的逐步恢复和增加,为维持青海省生态系统的恢复发挥了关键作用。(原标题:青海省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