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艳君建议:加强传承保护 让科尔沁蒙古族文化遗产活起来

发布时间:2019-02-27 16:25:23丨来源:中国网草原频道丨作者:苏文彦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通辽市政协文史专员、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通辽分院常务副院长、通辽市委党校原副校长于艳君建议,多措并举加强对科尔沁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中国网2月27日讯(记者 苏文彦)在刚刚闭幕的内蒙古通辽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通辽市政协文史专员、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通辽分院常务副院长、通辽市委党校原副校长于艳君提交提案,建议多措并举,加强对科尔沁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通辽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开幕现场(摄影:张力军)

2018年,于艳君主持参与了内蒙古自治区社科院规划特别项目“内蒙古民族文化建设研究工程”的子项目——“科尔沁蒙古族非遗传承变迁调查”,通过大量的调研采访,关注科尔沁草原这一空间内的蒙古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变迁。课题组走访了10个旗县市区(包括黑龙江杜尔伯特和吉林前郭尔罗斯两个蒙古族自治县),采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9位。

调研过程中,于艳君痛感当前科尔沁蒙古族非遗传承面临传承开发资金不足、非遗传承后继乏人等问题,认为弘扬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已经刻不容缓。

于艳君介绍,虽然通辽市政府制定了《通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非遗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进行奖励扶持,但当前非遗综合项目、专项资金、传承人保护扶助资金仍然不足。同时,非遗传承人多数生活在乡镇和村,居住分散,且后继乏人。

于艳君介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工作中,认定非遗的标准是由父子(家庭)师徒、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传承时间超过100年,且要求谱系清楚、明确。因此当前必须常怀危机意识,抢救式保护、开发非遗项目,确保非遗传承人的延续。

通辽市政协文史专员、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通辽分院常务副院长、通辽市委党校原副校长于艳君在分组讨论中发言(摄影:科尔沁夫)

针对存在的问题,于艳君建议各级政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遵循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原则,以“抢救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扶持力度,鼓励传承人积极传习,注重培养“准传承人”,同时鼓励文化遗产成果转化为文化产业,“让文化遗产活起来,融入现代生活”。

于艳君建议,各级政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将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鼓励文化遗产成果转化为文化产业、形成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民间文化艺术创意研究、打造科尔沁文化艺术精品力作、提高旅游景点的民族文化提高品位,实现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

另一方面,在传承和发展非遗过程中,也要警惕非遗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失去本真,甚至出现“伪民俗”。于艳君表示,“要保护非遗原生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史文化信息,保护文化遗产的全部内容和形式,保护其传承人和生态环境”,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在申报非物遗代表性项目的同时明确其保护单位,起到“监护人”作用。

针对部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生活、传习条件艰苦,不利于传承发扬技艺的问题,于艳君建议各级政府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传承人的扶持力度,通过为传承人发放传承津贴、鼓励集纳社会闲散资金成立专项基金等方式,使非遗传承人能够凭借其传承、传播或者其他相关工作获得相应收入,以保护和鼓励传承人积极传习民间文化艺术,将非遗保护传承落到实处。

于艳君说,科尔沁蒙古族文化遗产汲取了历史时代的精华,体现了民族发展轨迹,以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激扬向上的活力,维系着科尔沁草原文明历史绵延不断,是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珍贵活态遗存。保护、传承、发展、创新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科尔沁蒙古族文化遗产——安代舞(摄影:张力军)

科尔沁蒙古族文化遗产——潮尔史诗(摄影:王利平 李肖峰

科尔沁蒙古族文化遗产——蒙古族马具制作(摄影:中国网记者 李凯馨)

科尔沁蒙古族文化遗产——乌力格尔(摄影:白敖敏 靳伟楠)

科尔沁蒙古族文化遗产——科尔沁蒙古族刺绣(摄影:张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