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详解珠峰保护区规定:游客从来不能擅自前往珠峰登山大本营

发布时间:2019-02-19 11:37:43丨来源:新华社丨作者:王沁鸥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珠峰保护区与景区有区别。证件齐全的游客全年均可进入景区,但不可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并应遵守保护区其他规定。

        近日,西藏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珠峰保护区”)禁止游客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引发热议,还造成了珠峰“永久封山”的错误说法。为此,记者就保护区内旅游、登山、科考等活动的相关规定,咨询了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

        保护区与景区有区别

        珠峰保护区管理局向记者提供的保护区范围示意图显示,保护区范围涉及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定结、聂拉木和吉隆四县,总面积约3.38万平方公里,有近10万人长期生活在该区域内。

        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种功能分区。其中,珠峰所在区域位于南部边缘,被称作“珠穆朗玛核心区”,面积约3000平方公里。除珠峰外,世界第四高峰洛子峰、第五高峰马卡鲁峰和第六高峰卓奥友峰均在此区域内。

        关于核心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如下表述: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批准外,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

珠峰脚下的绒布寺(2017年5月17日摄,摄影:普布扎西)

        而珠峰景区只是珠峰保护区内的一小部分区域,入口位于定日县城西南方向约20公里处,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高度重合。据定日县珠峰管理分局提供的消息,在2018年的保护区功能分区调整中,从景区入口到绒布寺的道路及两侧100米内的范围均被划入实验区,2019年调整后的游客大本营也位于绒布寺一带的实验区内。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实验区内可开展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

        因此,珠峰保护区与景区有区别。证件齐全的游客全年均可进入景区,但不可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并应遵守保护区其他规定。

        登山与游客营地有区别

        多名负责人向记者解释,珠峰保护区内事实上存在两个大本营,一个是供登山者宿营的登山大本营,一个是为游客提供食宿的游客大本营,或称“帐篷营地”。二者均为季节性营地,不存在永久性建筑。

星空下的珠峰(2017年5月18日摄,长时间曝光,摄影:普布扎西)

        针对“游客再也不能去珠峰大本营”的说法,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局长尼玛次仁解释道:“游客从来都不能擅自前往珠峰登山大本营。登山团队进驻该营地需持有西藏体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登山许可证。”

        1960年中国人首登珠峰,从那时起,凡珠峰攀登开放年份都会设立登山大本营。现在,登山大本营位于绒布寺以南直线距离约6公里处,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海拔5200米的珠峰大本营”。

        2019年西藏一侧春季珠峰攀登将照常进行,登山大本营位置也不会变化。

傍晚的珠峰(2017年5月17日摄,长时间曝光,摄影:普布扎西)

        而此次进行位置调整的是游客大本营。游客大本营是由当地群众搭建的几十顶帐篷所组成的食宿区,一般四月扎营,十月撤营,比登山大本营距珠峰更远,也是游客在景区内可到达的距离珠峰最近的位置。

        2019年,游客大本营位置将后撤至海拔5000米左右的绒布寺一带;同时移动的还有标注珠峰海拔的石碑。这是依照《自然保护区条例》所进行的调整。

        因此,两个营地有区别,游客与登山客要分开。新的游客大本营区域仍可清晰看到山体和顶峰,不会影响观赏珠峰。

        登山和科考须依法合规

        符合规定的登山、科考等活动仍可在珠峰保护区内开展。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珠峰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格桑表示,2019年珠峰登山活动已获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批准。

        根据2006年颁布实施的《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海拔5500米以上相对独立的山峰进行攀登、攀岩、滑雪、滑翔等探险活动,以及附带在山峰区域内进行的科考、测绘活动,相关团队应在开展活动前30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在收到登山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登山团队审批过程中应对登山团队组成、登山计划和安全措施、登山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技能等方面进行审核。(原标题:游客从来不能擅自前往珠峰登山大本营——官方详解珠峰保护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