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高原绿意格外浓

发布时间:2019-01-03 09:52:03丨来源:西藏日报丨作者:晓勇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在“保护好世界屋脊、亚洲水塔、地球第三极” 的神圣职责下,西藏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区“三件大事”来科学谋划、全面部署、强力推进,先后提出了建设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以及建设“生态西藏”“美丽西藏”的战略目标,切实把保护生态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

2018年,继麦地卡湿地和玛旁雍错湿地后,西藏色林错也被列为国际重要湿地。色林错湿地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的高寒湿地生态系统中都具有代表性、稀有性和独特性,是世界研究高寒湖泊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物质循环、能量流动、生物多样性不可多得的自然博物馆。

2018年9月6日至7日,“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考与服务西藏高质量发展”专题咨询会在拉萨召开。15名两院院士和70余名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共议青藏高原科考、共推西藏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对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考作出重要指示:“聚焦水、生态、人类活动,着力解决青藏高原资源环境承载力、灾害风险、绿色发展途径等方面的问题,为守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建设美丽的青藏高原作出新贡献。”

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首期成果丰硕,发现青藏高原暖湿化导致亚洲水塔加速液化和失衡等新成果,将为“守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建设美丽的青藏高原”和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青藏高原拥有许多特殊和特有的生态系统类型,是全球25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对保障我国乃至东南亚生态安全具有独特的屏障作用,是中国建设国家公园的重要备选区域。”中国科学院院士、青藏高原研究所名誉所长姚檀栋在“地球第三极”旅游文化高峰论坛上说,色林错地区是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建设的重要核心地区,基于第二次青藏科考初步成果,建议建设色林错国家公园及“地球第三极”国家公园群。

为全面推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全区环保部门持续实施西藏蓝天好水净土三大行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永葆蓝天底色、保护西藏好水、推进净土行动,是西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持续实施蓝天好水净土三大行动意义重大。

2018年9月底,自治区政府主导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如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出尽快启动《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深入开展碳汇经济研究,建设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等。

记者了解到,按照“把西藏打造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地、国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国家绿色发展试验地、国家自然保护样板地、国家生态富民先行地”的目标要求,《规划》内容将涵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重大环境整治工程,开展生态创建、“地球第三极”国家公园建设,实施高海拔地区等生态脆弱区搬迁、建立生态综合补偿机制、推进雅鲁藏布江等大江大河源头区一体保护等重点工作。

同时,2018年西藏重点围绕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现状评估、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框架体系构建等多项任务,开展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工作。“通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可以反映出自然资源资产的可持续利用程度、定量刻画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更好地为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支撑,为建立健全全区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为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撑。”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2018年6月28日,西藏首起涉野生动物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在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法院开庭。这是西藏首次开庭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依法履行了公益诉讼和法律监督职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沈小丁说,“该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既对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进行了司法救济,又向社会宣传了生态保护的理念,是强化西藏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维护青藏高原生态和谐的生动法治实践。”

在“保护好世界屋脊、亚洲水塔、地球第三极” 的神圣职责下,西藏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区“三件大事”来科学谋划、全面部署、强力推进,先后提出了建设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以及建设“生态西藏”“美丽西藏”的战略目标,切实把保护生态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全区各级各部门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工作强度、惠民广度,推动保护工作发展。

(原标题:高原绿意格外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