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用司法守护高原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18-12-28 10:53:25丨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丨作者:原韬雄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青海是生态大省,环境生态保护重任在肩。今年2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增设环境资源检察处,负责办理涉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不仅保护了公共利益,还能够及时监督和纠正违法行为。

  青海是生态大省,环境生态保护重任在肩。今年2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增设环境资源检察处,负责办理涉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公益诉讼手段保障环境公共利益,青海如何破题?

  “扫墙角”,还祁连山一袭绿衣

  前不久,夜幕初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步洪一行在前往祁连县城的途中,忽然发现路边有几个施工人员正在砍伐树木。张步洪暗自思忖,这么大的树,会不会涉及非法砍伐?

  “下去看看!”一行人下车查看,除了已经伐倒的,还有几棵大树都打上了红叉等待采伐。经过环境资源检察处负责人马文杰等随行省院检察官勘察取证,其中有一棵居然是树龄220—240年的重点保护古树名木小叶杨。检察官立即联系森林公安,要求施工人员停止采伐。回去后马上召开会议,在查阅资料、仔细研究案情之后当即决定立案,并连夜起草检察建议书。

  第二天,祁连县检察院向祁连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对古树进行妥善保护,排查周边古树小叶杨的数量,并对许可证逾期的砍伐行为予以处理。之后,县环保林业局及时叫停违法行为,待砍伐的古树加装围栏进行保护,还在辖区内重新清点核查出两棵古树。

  县环保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小叶杨能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对祁连山的生态保护有重要作用,但这里的小叶杨长得很慢。检察机关让古树免遭砍伐,帮助我们挽回了生态损失,更让我们提高了警惕。”

  苏小锋是祁连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这几个月,他跟煤矿较上了劲,“真相都得靠双脚,必须深入到矿山里才能摸清底数,犄角旮旯都不能放过。”

  祁连山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很多煤矿都有多年的开采历史,默勒煤矿就是其中之一。在长达60年的开采历史中,矿区形成了多处大小不一的露天采坑,严重破坏了当地自然环境,也影响了牧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苏小锋介绍,2011年起默勒煤矿就开始进行综合治理,但由于缺乏资金、公司改制等原因多次延迟,甚至一度中断。3月份现场勘查时,有5个矿坑1000余亩土地表面矿渣、石块裸露,还有一个矿坑堆放着大量原煤。

  祁连县检察院随即向县国土资源局递交了一份检察建议,要求加强修复工作。如今,几个矿坑已基本完成围栏覆绿工作。在修复区,苏小锋拔起根草一量,有40厘米高。“要恢复到原来的模样,让牛羊能够重新回来,这种程度还不够。” 苏小锋表示。

  据海北州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的22个矿山已全部完成机械、厂房、设备、人员的撤离和生态恢复治理,祁连山的环保盲点正在一一擦除。

  护湟鱼,探索损失鉴定新机制

  裸鲤,俗称湟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只有青海湖才能孕育出的宝贝。从1986年至今,已实行了5次封湖育鱼。

  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主任史健全介绍:“青海湖裸鲤具有耐盐耐碱耐高寒的生物特性,是维系水域生态平衡的重要角色。2000年,青海湖裸鲤只剩2596吨,已经触碰到了红线。”

  当地人讲,“湟鱼一年只长一两肉。” 非法捕捞湟鱼案件多发频发,但长久以来,捕捞湟鱼只承担刑事责任,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却无法得到修复。

  今年11月9日,青海首例非法捕捞裸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开庭。经庭审,被告人当庭通过网上直播赔礼道歉,并赔偿裸鲤增殖放流2万余尾鱼苗的费用1.1万余元。

  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兰花介绍:“造成的环境损害该如何修复?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又如何确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一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此外,青海湖裸鲤属于特有品种,国内还没有鉴定机构可以对其进行鉴定,寻找专业鉴定评估机构往往花费不菲,且鉴定周期长、效率低。如何减轻检察机关负担,让当事人可执行、能修复,也是一难。

  为此,青海省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处与青海省农牧厅合作,由省农牧厅组织专家论证,由裸鲤救护中心出具裸鲤生态价值评估意见。今年9月,青海省农牧厅出具《2018年偷捕对青海湖裸鲤资源造成损失的评估报告》,报告涵盖经济损失评估、生态修复措施及生态社会效益分析等方面,为全省此类非法捕捞湟鱼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依据。

  马兰花说:“该报告适用于当年所有的此类案件,避免了一案一鉴定,大大节约了鉴定成本和时间。我们近期还有4例此类案件,都可按照此标准执行。赔偿金交由裸鲤救护中心,用于放流鱼苗。”

  带好头,检察长深入办案一线

  记者跟随检察官去一棵树煤矿调查。煤矿位于青海和甘肃交界的深山中,整治之后,已无人烟。两天、5个人、1台车, 120公里的路走了3个小时。掩藏在平坦积雪之下的路坎坷不平,竟在颠簸中撞掉了车底的护板。途经硫磺沟达坂,道路仅容得下两道车辙。没了路就得靠两条腿。海拔3600米,走了两个小时,一脚踩下去,积雪直往鞋里钻。

  青海省地域广大、海拔高、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在艰苦地区调查取证,是青海一线检察官们的日常工作,经常面临路难、高寒、缺氧等困难。马文杰介绍,截至10月,全省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348件,其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有230件,占比66%。

  “客观上的困难咬咬牙还能克服,最大的问题在于检察干警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亟待提高。”张步洪介绍,全省现有民事、行政检察官83人,其中全日制本科34人、全日制研究生5人,还不到一半。

  目前,青海省已完成全省诉前程序全覆盖。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案件,对检察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对于基层院经验不足的状况,省检察院要求基层院领导带头办案。

  身为副检察长的马兰花,身先士卒、带头出庭,承担起湟鱼案公益诉讼起诉人的任务。她反复观摩公益诉讼庭审直播,与同事挑灯夜战、学习充电。马兰花感慨:“深入前线,收获极大,这对我今后的公益诉讼工作很有帮助!”

  “青海条件艰苦、人才匮乏,我也要经常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包案跟办,给基层院的同志做办案示范。”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蒙永山说,“下一步,省院将结合办案与观摩培养更多能够胜任检察公益诉讼的检察官。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在调查取证、督促整改等环节还需要行政机关配合,将来我们会在实践中不断优化检察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确保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