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科尔沁草原腹地,是蒙古民族的发祥地之一,素有内蒙古粮仓、中国黄牛之乡、中国草原文化名城美誉,是典型的农牧结合区。通辽市辖8个旗县市区和1个经济开发区,含科左后旗、科左中旗、库伦旗、奈曼旗四个国家级贫困旗和开鲁县、扎鲁特旗两个自治区级贫困旗县,常住人口312.87万人。
截至2017年末,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9402户、221431人。其中正常脱贫39977户、109524人,稳定脱贫18248户、54920人,未脱贫人口21177户、56987人,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数量居全区第三,是全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
从人口分布看,5.17万未脱贫人口集中在南部山沙两区和北部牧区,占全市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的90.8%。
从主要致贫原因看,未脱贫人口中因病致贫1.25万户、占全市未脱贫人口的58.8%。
从民族属性看,少数民族未脱贫人口3.19万人、占全市未脱贫人口的56%。
从贫困人口年龄层次看,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未脱贫人口2.08万,占全市未脱贫人口的36.5%。
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整合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40余亿元集中用于脱贫攻坚,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质的飞跃,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整体提升。
从那时起,通辽市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由2015年末的13.54万人减少到5.6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6.8%降至2.87%,贫困地区完成危房改造12.1万户,实施嘎查村街巷硬化2.57万公里,开设“爱心超市”251家,让90.1万农牧民喝上放心水。
进入“十三五以来,通辽市委、政府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构建党政主导、行业协同、社会参与、群众主体“四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从组织领导上看,制定印发了《通辽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通辽市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实施方案》《通辽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奖惩暂行办法》《通辽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实施意见》多份政策性文件,完成了脱贫攻坚市级政策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
从推进力度上看,落实四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36名厅级领导包旗县、包乡镇,进村入户调研督战、持续推动;成立市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和17个专项推进组,深入一线发现问题、传导压力、督办整改、推广典型;提拔12名市级实职副处级年轻干部、工作突出的驻村干部挂任旗县常委副职、政府副职,脱贫攻坚的组织合力全面形成;5154名驻村干部(其中,第一书记1314名)常驻一线;动员和引导全市近400家企业参与扶贫工作;组织108家非公企业结对121个嘎查村,23家规模企业与22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开展村企共建;建设“精准扶贫爱心超市”251家;搭建“社会网”爱心平台,注册爱心人士4479人,注册贫困户11893人。
从工作效果上看,聚焦“五个一批”和“两不愁三保障”精准发力,扶持和引导贫困户与240家龙头企业、合作社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全市90%以上贫困人口实现产业增收。创新实施“一降两免三兜底”健康扶贫保障机制;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平均自付比例下降到10%以内;7.5万余人次贫困患者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补助2.69万人次,发放各类就学补助金1.25亿元;完成易地搬迁4471人口,同步采取“搬迁+产业+就业”方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不返贫;将4.5万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扶持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投入使用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7座,扶持8323户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年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
目前,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完成四个转变,真正实现了扶贫责任和压力真正传导到底,基层干部力量全部下沉一线,贫困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扶贫措施的效果正在显现。
2018年以来,通辽市在扶贫主体上实现了由过去的政府实施向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方式转变;在攻坚方向上实现了由解决贫困人口吃穿住行问题向同步解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短板要求转变;在具体措施上实现了从过去就扶贫抓扶贫向打造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转变;在目标任务上将解决贫困人口收入问题向持续增加收入和提高生活水平的重心转变。
今年年内,全市计划减贫3万人,近期经动态调整,初步新识别3106人口、返贫253人口、脱贫36711人口,预计到年底,全市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减少至3万人,科左后旗、开鲁县、扎鲁特旗三个贫困旗县实现退出摘帽。到2019年,全市现有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科左中旗、库伦旗、奈曼旗三个国贫旗县退出摘帽。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文:张剑锋,来源:中国通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