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完成小流域治理面积127平方公里

发布时间:2018-11-13 11:07:41丨来源:中国网草原频道丨作者:徐文德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2011年以来共治理重点小流域7条,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面积127平方公里,建设基本农田27平方公里,等高耕作30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25平方公里,封禁治理45平方公里。

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提高全民对水土保持意义的认识,逐年增加投入,加大管护力度,加快水土保持治理速度。2011年以来,全旗共治理重点小流域7条,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面积127平方公里,建设基本农田27平方公里,等高耕作30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25平方公里,封禁治理45平方公里。

奈曼旗水土流失面积达4598平方公里,占全旗总面积的57%,其中风蚀面积3752平方公里、水蚀面积846平方公里,大多数分布在青龙山镇和土城子乡。该旗从实际出发,采取举办法律讲座、召开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设立宣传点、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向全旗各级领导、建设单位和广大群众宣传水土保持的深远意义。据统计,几年来共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宣传手册4000余本,手机短信1.3万条,提高了全民对水土保持的认识。

2011年至2017年底,全旗累计投资1.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6114万元,地方匹配2726万元,群众投劳折款5129万元。为了强化监督管理,保护建设成果,该旗制定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监督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实行审批管理程序、行政执法项目和规费征收标准“三公开”。全旗44个开发建设项目全部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其中自治区水利厅批复21个,市水务局批复23个,每年都对水保方案的编制、实施、生产建设单位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等检查2次,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纠正处理。去年,对36家未申请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到位的生产建设单位下达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检查意见书》和《限期履行水土保持法律责任告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来源:通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