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内蒙古通辽市深入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各项金融举措得力有效,具体在五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
一是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截至三季度末,全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91.82亿元,其中,个人精准扶贫贷款余额7.27亿元,产业精准扶贫贷款162.81亿元,项目精准扶贫贷款21.74亿元;全市扶贫再贷款余额5.1亿元,比年初增加3.05亿元,累计发放4.4亿元。
二是金融精准扶贫各项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组织召开全市金融扶贫工作座谈会、推进会,建立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考核体系,按季召开专项调度会,要求各旗县市区、金融机构按月、按季统计上报金融精准扶贫数据及工作进度、成效,并将其作为金融扶贫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召开会议、深入实地等多种方式,督促旗县市区、金融机构落实好金融精准扶贫政策。三季度,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会议专题研究5次,召开全市金融办主任会议专题调度1次,对全部贫困旗县进行整体督查2次,对个别贫困旗县进行日常单独督查10余次。
三是金融精准扶贫问题整治深入推进。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金融扶贫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全市金融精准扶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问题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督促各旗县市区逐村逐户、各金融机构逐笔逐项排查整改。
四是金融扶贫宣传和政策培训力度加大。通过在通辽日报发布10金融机构金融扶贫产品,强化贫困旗县与金融产品精准对接。组织驻村工作对、第一书记、村两委等人员接受培训,编印了《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汇编》下发至各旗县市区及金融机构,全面提高政策知晓率。前三季度,市级直接培训人数800人次,贫困旗县培训人数达9000人次。
五是金融精准扶贫良好环境逐步建立。制定了《全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动各有关旗县做好全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农村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活动,到9月末扶贫再贷款余额5.1亿元,同比增加1.1亿元。到9月末,全市共化解2分(不含)以上农村牧区高利贷6.9亿元,化解率50.5%;其中化解建档立卡贫困户2分(不含)以上高利贷1.4亿元,化解率达80%。
(信息来源: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