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提升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资源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对生态环境污染实行“零容忍”,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工业污染源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对焦中央环保督察组和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提出的整改问题,靶向整改、逐项销号。在突出打好大气、水、土壤、工业污染、农村环保五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引导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和优化区域布局,助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坚持监管执法从严。以推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为重点,以落实排污许可制为主线,加快完善全过程污染防治制度体系,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分行业、领域推行环保地方标准,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推动PPP模式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不断完善环境治理机制。
坚持全民参与、合力推进。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和目标考核体系,加强政府统筹,推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整体合力。
为确保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开鲁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各镇场及各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项工作推进组,制定落实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重点目标清单、部门责任清单、重点任务清单,严格对照清单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挂图作战,逐项销号。同时,坚持一月一调度、定期督查推进、严肃考核问责、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三年的专项治理,力争到2020年末,开鲁县大气环境质量指标稳定,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85%以上,即达到311天/年以上,力争达到318天/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达到30微克/立方米。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全县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