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为药品安全加一把安全锁

发布时间:2018-08-03 20:48:05丨来源:检察日报丨作者:沈静芳 张云峰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疫苗事件再次唤起国人对药品安全的关注。在药品安全领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机关紧绷的神经从未松弛。

疫苗事件再次唤起国人对药品安全的关注。在药品安全领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机关紧绷的神经从未松弛——

检察建议紧盯假药监管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检察院在办理兰某销售假药案时,发现兰某通过微信等方式购买“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等假药,遂向旗食药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全面调查案件当事人购进和销售假药的情况,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建议其全面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执法检查。

无独有偶,霍林郭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中药饮片监督检查中,发现9家医疗机构从某药品公司购进的中药饮片均系假药。通辽市检察院通过食药领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现案件线索后,对霍林郭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调查核实9家医疗机构从某药品公司购进的中药饮片情况,依法对涉嫌使用假中药饮片的行为作出处理。

回应代表关注,提起涉药公益诉讼10件

药品不安全,轻则致病,重则致亡。早在2018年3月召开的通辽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通辽市人大代表郎红波就表示,药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应在药品安全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办理相关案件,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

郎红波说,在关注度较高的药品领域,加大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力度,一方面可以督促药品生产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方面可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7月,通辽市检察院交上了答卷: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件,立案13件,提起诉前检察建议13件,其中涉及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10件,占全区此类案件总数的91%。

食药领域两法衔接升级至2.0版

通辽市检察院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通辽市公益诉讼协调联动指挥中心,优化办理公益诉讼的人才结构、队伍结构,并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证据标准、庭审办案等方面,逐步建立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规章制度。

通辽市检察机关还主动加强与食药局沟通,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法律政策理解与适用等方面加强协作。与通辽市中级法院、食药监管部门会签了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开展食品药品监督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文件等,确定通辽市、奈曼旗、库伦旗作为食药领域行政检察监督试点地区。

目前,覆盖全市的食药领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已升级至2.0版本,800余件行政执法案件同步共享给检察机关,有效避免了行政机关选择性录入、不录入行政执法案件等问题的发生。

自治区食药局到通辽市调研时,与检察院达成共识:健全完善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在涉刑案件移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新形势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司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通辽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积极履职,实现了诉前程序案件全覆盖,消灭了诉前程序空白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