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科尔沁区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实施精准治污,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严格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压实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责任。按照要求,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今年上半年,全部完成人工湿地生态一体化项目。力争2018年年底,运行超过3年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75%以上,到2020年底,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新建并升级工业园区同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力争到2020年底,现有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工程,到2018年底,现有再生水管网改造工程全部完成,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19年底,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0%以上。
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工业企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才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到2018年底,现有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19年底,现有污水处理厂基本控制项目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0年,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所有污水处理厂基本控制项目实现达标排放。
加强污泥、生活垃圾及黑臭水体源头管控。推进污泥处理的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严禁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到2018年底,城市建成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底,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持续有效防治城市黑臭水体形成。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护。制定实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体达标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到2018年底,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调查工作。到2020年底,科尔沁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全部拆除或实施水源地置换。定期监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开。到2020年底,健全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和处置机制,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并划分水源保护区。
严格水资源管理。2018年底,完成全区发展70万亩以浅埋滴灌为主的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超采区禁止新增取用点,到2019年,全部完成违规工业取用水户整改工作,置换违规取用的地下水资源。到2020年底,科尔沁区超采区压采量达到超采量的60%以上,水位达到控制水位。
严格整治“散乱污”环境违法行为。密切关注已经关停的“散乱污”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加强辖区内环境监控,发现新建“散乱污”企业,及时向环保、公安等部门反映,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关停。
(来源:通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