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委获悉,近年来,自治区民委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与贫困户建档立卡情况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为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脱贫提供了有力支持。
自治区民委在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时,加大了对国贫旗、区贫旗,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旗县的指标规模,由旗县区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当地经济发展需要,自行确定并实施项目。
据了解,2017年,自治区民委向57个贫困旗县下达中央财政安排全区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2490万元,占中央财政安排全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65%;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730万元,占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61%。2018年,自治区民委向57个贫困旗县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3089万元,占中央财政安排全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75 %;向57个贫困旗县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110万元,占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8%。自治区民委还制定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整合方案,由贫困旗县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首先保证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支持下,各贫困旗县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需求,因户施策、因地制宜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确保资金用得精准、发挥效益。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自2007年被国家民委列为国家“兴边富民行动”重点旗以来,共争取项目资金7960万元,先后实施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兴边富民行动”项目43个,惠及全旗7个苏木镇63个嘎查村农牧民2000余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将争取的中央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210万元向扶贫领域、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实施了种养殖业、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治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文化旅游等项目,带动近千户贫困户实现增收。2017年,该旗乌兰毛都苏木勿布林嘎查和满族屯满族乡满族屯嘎查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第二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2017年把24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采用托管的方式注入该旗西苏木牧民建立的呼伦贝尔市金棘草布里亚特食品厂,由食品厂连续5年为西苏木4个嘎查的87户贫困户分红,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
2015年以来,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累计落实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69万元,实施以基础设施建设、种养殖、民族特色食品加工、手工艺品加工等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30个,与11个苏木镇、街道的1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实施单位以产业分红的形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扶贫协议,贫困户每年每户可分红800到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