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6起典型案件问责情况

发布时间:2018-07-11 10:18:58丨来源:内蒙古新闻网丨作者:梁亮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内蒙古以来,自治区强化边督边改力度,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切实解决群众举报的生态环保问题。现将典型案件问责情况公布如下。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内蒙古以来,自治区强化边督边改力度,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切实解决群众举报的生态环保问题。现将典型案件问责情况公布如下:

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对盟林业小区松树砍伐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盟林业小区开发商砍伐200余棵松树问题。经调查核实,发现乌兰浩特市建设局在审批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现场踏查审核、树木移植监督等工作职责,造成树木被砍伐。乌兰浩特市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市建设局钟连升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二、赤峰市对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和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和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大量使用地下水问题。赤峰市水利局对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处罚5万元,并封闭2眼违法水源井;对赤峰市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处罚5万元,并封闭4眼违法水源井。赤峰市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张春明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夏贝林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贾永宁、能源管理处处长王树宏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赤峰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人纪宝贵、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韩冰政务警告处分。

三、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对洪波砂石场越界开采非法占地和仁泽砂石贸易有限公司无证开采非法占地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阿鲁科尔沁旗绍根镇张洪波建砂石场毁林约50亩,原村会计高利新将60多亩林地转包给齐宝亿建洗沙厂毁坏林地问题。经调查,实为洪波砂石场越界开采非法占地、仁泽砂石贸易有限公司无证开采非法占地。阿鲁科尔沁旗对洪波砂石场和仁泽砂石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刑事立案侦查。阿鲁科尔沁旗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旗农牧业局副局长贺希格德力根、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和峰、林业局原副局长王凤存进行提醒谈话。

四、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对氟化学工业园区硕丰实业有限公司乱挖渗水池和乱倒工业废渣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氟化学工业园区硕丰实业有限公司乱挖渗水池和乱倒工业废渣问题。丰镇市环保局对硕丰实业有限公司处12万元罚款,丰镇市森林公安局对硕丰实业有限公司污水收集池和废渣倾倒点违法占用破坏林地的行为立案侦查,丰镇市公安局对硕丰实业有限公司责任人贾正勇行政拘留10日。硕丰实业有限公司正在对废渣进行清理,对污水收集池内废水清运并回填覆土。丰镇市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丰镇市氟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建军、巨宝庄镇林工站站长范有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五、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对黄金水岸度假村存在违章建筑和破坏林地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黄金水岸度假村存在违章建筑和破坏林地问题。经调查,该度假村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硬化林间空地3.33亩从事经营活动。扎兰屯市防汛指挥部责令限期拆除行洪区内违章建筑,扎兰屯市水务局进行立案查处,扎兰屯市森林公安局对该度假村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立案调查,责令业主对场地进行平整恢复,目前该度假村违章建筑已拆除完毕。扎兰屯市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市水务局局长刘仁德进行诫勉谈话,对市水务局副局长王志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市水务局堤防工程管理站站长侯中华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六、包头市对固体废物管理混乱和违规倾倒工业废渣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期间发现包头市工固体废物管理混乱和违规倾倒工业废渣问题。包头市制定了《包头市固体废物管理问题整改方案》《包头市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整改方案》《包头市加强工业园区固废渣场建设及管理整改方案》《包头市加强废弃砂坑治理整改方案》,切实加大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力度。目前已清理水淬渣1.14万吨、除尘灰8200吨、脱硫石膏4000吨、其它固废6000吨。包头市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市经信委主任康世存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市经信委副主任马永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经信委调研员聂小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刘永明政务记过处分,分别给予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主任吴刚、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李秋平、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秦永明政务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现任镇长哈斯毕力格、时任镇长刘勇和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苏木达崔云政务记过处分,分别给予市环保局昆都仑区分局局长闫晓杰、九原区分局副局长郭朝明政务警告处分,给予稀土高新区环保局局长席晓华政务记过处分。同时责令责令包头市经信委和九原区委、区政府向包头市委市政府做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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