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典型案件问责情况

发布时间:2018-07-05 17:08:25丨来源:内蒙古新闻网丨作者:梁亮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内蒙古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强化边督边改力度,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切实解决群众举报的生态环保问题。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内蒙古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强化边督边改力度,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切实解决群众举报的生态环保问题。现将典型案件问责情况公布如下:

一、包头市固阳县对下湿壕镇通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采选过程中存在废石料堆存不规范,尾矿库尾砂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关于下湿壕镇通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采选过程中存在废石料堆存不规范,尾矿库尾砂扬尘污染问题,固阳县环保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处罚款15万元;固阳县国土局对该废石料场进行了核查,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目前企业已对废石料进行集中堆放并按要求对裸露尾砂进行覆土压实。固阳县依法依规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问责,给予下湿壕镇全县通报批评,对下湿壕镇党委书记张建国进行提醒谈话,对镇长杜守仁、镇党委宣传委员武占水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对硒蒙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熟料堆场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硒蒙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熟料堆场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问题,杭锦旗环境保护局立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全封闭原料场、密闭皮带走廊及上料系统,拆除皮带走廊西侧私设排放口,整改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20万元。杭锦旗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巴拉贡镇党委书记孟和朝鲁、镇长苗平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杭锦旗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王平、巴拉贡镇副镇长付敏进行诫勉谈话。杭锦旗硒蒙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主管生产副经理李永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乌海市海南区对田源养殖屠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偷排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乌海市海南区田源养殖屠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偷排问题,海南区环保局对田源公司下达了停产告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产,并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海南公安分局对田源公司法人代表行政拘留7日。同时,田源公司聘请专家论证了应急处理措施,制定了治理方案,按照治理方案对外排污水实施治理,将约200吨污水抽回送至海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随后对倾倒点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恢复地貌。海南区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海南区副区长张育田进行提醒谈话;给予区兽医局局长李占怀责令检查;给予区兽医局副局长郝强诫勉谈话。

四、通辽市库伦旗对额勒顺镇赛音塔拉嘎查乌里雅斯太小组非法开垦草原及毁坏林地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通辽市库伦旗对额勒顺镇赛音塔拉嘎查乌里雅斯太小组其某涉嫌非法开垦草原及毁坏林地问题,库伦旗森林公安局对其某非法开垦林地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库伦旗草原监理部门责令其某恢复破坏植被。库伦旗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农牧业局副局长白银山、额勒顺镇分管农牧林水工作副镇长巴雅尔图、额勒顺镇林业工作站站长王宝海进行诫勉谈话。

五、包头市石拐区对五当召景区无审批手续建设加气站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石拐区五当召景区无审批手续建设加气站问题,石拐区森林公安局依据对内蒙古五当召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处以46523.25元罚款。内蒙古五当召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加气站及厂库,恢复原貌。石拐区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五当召景区管委会旅游开发部部长云承泽、国有五当召林场场长杨永胜进行通报批评。

六、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对准格尔召镇碳窑渠村3处砂石场破坏生态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碳窑渠村包府路28公里处,金香玉食府东侧山下有3处砂石场,采沙后用黄土回填,破坏生态问题。经调查,鄂尔多斯市耀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邬勇、个体户韩万厚、崔军3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设砂石场,挖损面积分别达到15.09亩、7.15亩和5.01亩。准格尔旗工业经济矛盾化解工作组现场调查时,三个砂石场开挖后大部分区域已覆盖黄土,但生态植被已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准格尔召镇综合执法局责令上述三家砂石场限期撤出生产设备、恢复土地原状,并对鄂尔多斯市耀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韩万厚分别处以罚款100610元、47650元。准格尔旗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监管不力的准格尔召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彭伍云给予撤职处理。

(原标题:自治区公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6起典型案件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