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素有“塞外江南”之美称,但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对此,伊犁州检察机关雷霆出击,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剑指不法行为。
根据2017年7月起实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赋予检察机关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代表,对损害公共利益的不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伊犁州检察机关积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益为核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自2017年7月以来,伊犁州检察机关共摸排出各类损害公共利益的线索100余条,并分门别类,采取各类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中,对昭苏县两家煤炭有限公司非法破坏草原1200多亩的违法行为,伊犁州检察院与昭苏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的优势,上下联动,快速查处不法行为,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昭苏县这两家煤炭有限公司是由昭苏县原国有煤矿改制成立,系私营企业。因多年采掘,煤炭资源已枯竭,两家煤炭有限公司便申请灾害治理,在公司制作的灾害治理方案还未经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时,两家煤炭有限公司擅自将煤矿表面的植被、土壤整体挖开,以治理为名,实则进行非法露天采矿。 至2017年8月案发时,两家公司毁损的草原面积达1200多亩,最深的采掘处达50多米,地下水清晰可见,严重损害草原生态环境。伊犁州检察机关与当地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后,立即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昭苏县国土资源局、畜牧兽医局依法履职,责令两家煤炭有限公司尽快修复损害的草原。截至目前,涉案的两家煤炭有限公司共投入资金1000万余元,被损毁的草原也已大部分修复完毕,下一步则进行全面复绿。被损毁的草原,终于将要得到全面恢复。
据记者了解,伊犁州检察机关将针对损害草原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违法犯罪活动,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全面督促草原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切实践行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历史使命,保护伊犁州的绿水青山。
(原标题:新疆伊犁检察机关严查破坏草原不法行为 涉案两家煤炭公司投入千万元修复被损毁的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