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范志佺
在群众眼里,好人的标准就是待他人好,有一种处处为他人着想的自觉性。范志佺就是这样的好人。多年来,范志佺始终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作风,常年穿着一身发白的工作服,家里甚至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妻子也常年患病,经济和精神上的压力很大。可在他省吃俭用过日子的同时,依然没有忘记扶危助困,把积攒下来的钱一次又一次地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乌拉山电厂职工王永红十几岁时父母相继去世,留下她和一个妹妹、两个弟弟相依为命,生活非常困难。范志佺知道情况后,把家里的一组衣柜、两个单人床和一个折叠桌送到王永红家里,过了几天又送去一台洗衣机。
“他总隔三差五地过来看我们,家里的床、水缸、饭桌全是他给的,我为了感谢范叔叔就去了他们家,一进门就愣住了,他们家里空荡荡的,竟然搭起了地铺,几个纸箱子堆满了衣服,他们的宝贝女儿竟然爬在窗台上写作业,我的眼泪当时就止不住地往下流……”王永红回忆说。
范志佺的善行义举从未间断。据粗略统计,仅1998年到2007年,他和妻子7次捐助厂内11名患病贫困职工及遗属、贫困学生14100元。从1987年到2015年,他资助孤儿、退休特困职工、残疾人、孤寡老人26000元;为黑龙江漠河、新疆伽师巴楚、河北张北、四川汶川等火灾、大雪、地震灾区捐款合计18000元;捐助西藏、内蒙古西乌旗、清水河贫困学校学生35000元的财物;为西乌旗水利局“给牧民打井”捐款2500元……几十年来,他捐助的钱物已达10万余元。此外,厂里每年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雷锋活动,他都积极参加。他还经常为周围的群众义务理发、磨剪子、磨菜刀、修理电器……
如今,范志佺已经光荣退休,但他依然秉持那颗初心不变,“只要有益于党和人民的事,我就会永远做下去!”
范志佺,男,汉族,1955年6月出生于呼和浩特市,中共党员,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公司乌拉山电厂原副厂长。40年来,无论是进行技术改造,还是生产管理,范志佺总是全身心投入,哪里生产有难题,他就出现在哪里;哪里工作最苦最累,哪里就有他的身影。累计向贫困学生、困难职工捐款捐物价值十几万元。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自治区劳动模范、“北疆楷模”、第二届巴彦淖尔市敬业奉献模范等荣誉,并于2015年获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