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自治区农牧厅召开全区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启动会,安排部署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全面完成。
宁夏自治区草原面积3665万亩,占国土面积47%。划定草原生态保护红线是构筑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是确保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屏障。根据宁夏自治区统一部署,宁夏自治区农牧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宁夏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通过草原现状调查、确定红线划定指标、分步划定草原保护红线、数据整理分析,总结验收等全面推进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届时,我区草原将被划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控制开发区三个级别的管控区,对三个级别管控区实行不同的约束性指标,确定草原资源利用上线,保障草原资源永续利用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形成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保护的基本要求,符合宁夏实际的草原保护红线区域空间分布格局,确保具有生态功能的草原区域、重要的草原生态系统和草原主要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